关于控规全覆盖后频繁调整的几点思考
——以常州主城区为例
2021-06-04解小芹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21年10期
关键词:规划
解小芹
常州市规划设计院 江苏 常州 213002
1 概述
《城乡规划法》(2008)实施后,控规成了城市(镇)国有土地使用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前提条件,其法律地位空前提升。然而,近年来,控规似乎难以适应城市建设与规划管理的需要,在组织编制、用地控制、技术理性等方面出现了诸多不适应性,控规指标调整频繁乃至控规“失效”屡见不鲜,城市开发频频“失控”。这不仅影响了控规的法定性与权威性,更使得城市开发中的公共利益严重受损。鉴于此,笔者从控规全覆盖以来,频繁调整的控规项目入手,探究其原因,以期提高控规编制技术和方法。
2 关于调整项目的思考
2.1 控规编制及调整的特点
常州主城区控规是在对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的研究分解、多项专项专题研究背景下编制完成的。常州市主城区,包括中心分区、红星分区、城西分区、青龙分区、东南分区、戚墅堰分区等6个分区,共48个编制单元,总用地面积约178平方公里。
对调整的项进行分析,呈现以下特点,一是调整的需求迫切且频繁,修改面积较大,2009年审批至今控规修改面积达到50%以上,已有 125个项目进行了控规调整,涉及148个基本控制单元,10个编制单元,有个别基本控制单元修改甚至次数达到3次以上。二是调整主要集中在开发建设热点地区,包括凤凰新城、钟楼开发区及火车站北广场等地区。

图1 主城区控规编制单元分布图

图2 主城区控规修改分布图
2.2 控规调整的原因及内容分析
受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因素的影响突出,主要表现为:因适应城市快速发展,城市主管部门做出的主动调整(如凤凰新城、钟楼新城工业企业退二进三等);……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