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校园贷”行为的动机探究及对策研究
2021-06-04王未未姚敏磊魏威岗
法制博览 2021年13期
王未未 姚敏磊 魏威岗
(南京农业大学,江苏 南京 210095)
一、引言
2016年开始,校园贷诈骗案在各个高校频频发生,尤令人发指的是,个别校园贷平台向女大学生提供“裸条”借贷,部分女生因此被胁迫进行色情交易[1]。少数学生自控能力较差、立场不坚定,无法抵抗诱惑,经济条件不够,但是却一心追求奢侈生活。[2]2017年9月教育部发文明确,取缔校园贷款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2017年12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对校园贷问题进行治理[3],但治理效果并不显著。2018年9月《人民日报》发表《部分校园出现回租贷、求职贷、培训贷、创业贷乱象》的文章再次指出校园贷问题的严峻性。
二、高校校园贷的案例分析
(一)案例概述
大学生边某骗取同学一百多万后失踪,最终因涉嫌诈骗罪逮捕。该生自称是“名校贷”网络贷款的实习业务员,以“帮助刷单,提升业绩”以获得转正工作机会为由,许诺给予申请人好处费并且无需贷款人偿还贷款,诱骗南京农业大学、三峡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武汉纺织大学、吉林建筑大学的60余名在校学生,在其介绍的贷款平台上申请贷款,受害人获得贷款后,边某要求受害人将所得贷款转账给他,从而骗取受害人钱财,共计骗得人民币一百余万元。随后,边某将骗得的钱款用于赌博、偿还个人债务等。但受害人帮忙刷单都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和个人信息,同时注册账号,并录制视频以证明是本人贷款,之后还有一个贷款平台打电话确认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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