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斯特石漠化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以贵州省威宁县为例
2021-06-03顾羊羊徐梦佳黄贤峰邹长新
生态学报 2021年9期
顾羊羊, 徐梦佳, 杨 悦, 黄贤峰, 邹长新, 叶 鑫,*
1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南京 210042 2 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贵阳 550081
为应对日益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中国政府先后建立了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并对生态系统保护取得一定成效,但目前尚有部分生态系统脆弱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未得到有效保护[1]。因此,我国学者高吉喜提出“生态保护红线”的概念,强调对重要生态服务功能保护区、生态环境敏感区、生物多样性保育区进行系统保护,以确保国家生态安全[2-3]。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同年,原环境保护部发布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该指南系统阐述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原则、划定技术流程和管控要求等,为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提供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撑。2018年2月,国务院批准了京津冀3省(市)、长江经济带11省(市)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共15省(市、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北京市等15个省份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约61万km2,占15省份国土总面积约25%[4]。
近些年国内众多学者从生态保护红线的概念内涵[5-6]、划定技术方法[7- 9]、管控办法[10-11]等多个方面开展研究。生态保护红线是最为严格的生态空间,既能保障生态服务供给,又能维护人居环境安全[5]。作为我国环境保护的重要制度创新,生态保护红线是提高生态系统服务的有效手段,对维护国家或区域生态安全及可持续发展具有战略意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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