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运动:促进“惰性特质”转化为“活性特质”
2021-06-01乔新
语文世界(教师版) 2021年2期
乔新
何谓文本特质?文本特质指某个文本或某类文本所独有的、与众不同的性质、品质、特色之类的美质元素或美质组合,可以是写作技巧类,也可以是思想道义类,还可以是情感类、审美类等。笔者前期研究发现,文本特质的内化一般遵循“外显化→法理化→功能化→私人化”的规律。由于学习者内化水平参差不齐,各类文本产生了“惰性特质”与“活性特质”的分野,“惰性特质”与“活性特质”以不同的清晰度和活跃度共存于学习者的生命体中。
一、“惰性特质”和“活性特质”的区别
所谓“惰性特质”是指在学习主体意识中呈现出的死板、僵化、消极状态的文本特质。学习者对文本特质的内化水平一般处于初始的层面,即处于“外显化”或“法理化”的层面。学生能够识别文本特质,道出文本特质的独特之处,甚至在课内外阅读偶遇时能产生“触发”。但是,学习者备而不用,知而不行,从未迁移过这种文本特质,没有运用该特质解决具体情境中问题的实践和经验。这些文本特质不能被学生自如运用,犹如一潭死水,缺乏再建构能力。
所谓“活性特质”是指在学习主体意识中呈现出的活跃、灵动、积极状态的文本特质。学习者对文本特质的学习已经超越了初始水平,达到了“功能化”乃至“私人化”的层级。学习者对所学的文本特质,不仅能够识其貌,明其意,而且能够脱其口,落其笔,即在口头或书面表达中有意识地移植和运用,能学以致用甚至是学以“智”用。这些特质就像活跃的因子,在学习者的日常言语实践中经常会“蹦出”,具有很强的运用能力、建构能力乃至创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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