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内部引导机制研究
2021-06-01刘吉双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3期
刘吉双,张 旭
(1.盐城师范学院 商学院,江苏 盐城 224052;2.南京工业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00)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农业转移人口进城是一个必然趋势。但是,由于我国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历史原因,我国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具有特殊性,呈现出与发达国家异质的状况,主要表现为“离乡不离土”“弃耕不弃地”“带地进城”“候鸟式流动”等特点。因此,在社会主要矛盾发展变化的新时期,着眼于推进高质量的新型城镇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需要认真审视农业转移人口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通过构建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农业转移人口是否退出土地、何时退出土地、如何退出土地是由进城农户来做决定,政府不能搞强迫命令,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将是一个长期市场化过程。然而,市场经济存在失灵问题。现实中,农户进城不退地是耕地撂荒的重要原因之一。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调查,我国每年抛荒的耕地近3 000万亩,缺乏劳动力是抛荒的主要原因。河南、湖北等一些粮食大省,土地抛荒率高达20%—30%,这直接威胁国家粮食安全[1]。市场经济也存在低效率配置问题,实际表现为:进城农户不退地,难以实现农业规模经营;细碎的、分散化的承包地生产经营效益低,无法与发达国家大规模农业效率相抗衡。单纯的市场机制调节还会出现不公平的问题,如产生“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进城农户有土地、城市居民没有土地等不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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