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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环境下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

2021-05-31吴焱岷

现代职业教育·高职高专 2021年10期
关键词:网民培育价值观

吴焱岷

[摘           要]  “互联网+”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必然要求,能够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方式的变革,彰显培育对象的主体地位,夯实培育环境保障。与此同时,“互联网+”也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带来一定的风险,应当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中的优势,扬长避短,提升教育效率。

[关    键   词]  互联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途径

[中图分类号]  G711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1)10-0016-0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需要线上线下相结合,持之以恒,不断提升培育效果。随着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必须向网络延伸。“互联网+”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中具有重要价值,引领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理念、传播载体、时空维度、培育路径的变革。

一、“互联网+”环境下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势

“互联网+”的文化育人理念,实现了互联网与文化育人的深度融合,是以网络为载体进行文化育人的一个提炼和升华,应当做到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充分把握“互联网+”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中的优势。

(一)“互联网+”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方式的变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互联网是一个社会信息大平台,亿万网民在上面获得信息、交流信息,这对他们的求知途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产生重要影响,特别是对他们对国家、对社会、对工作、对人生的看法产生重要影响。”[1]“互联网+”带来的信息技术升级,促进了传播内容和传播方式的变革,抖音、微博、微信等移动社交软件的火热恰好印证了“互联网+”信息开放、内容共享、传播即时、交互融通的特性给用户带来的美好体验。因此,践行“互联网+”思维,需要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传播方式进行升级优化,迎合广大网民的生活习惯和网络使用习惯,使互联网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传播载体。

(二)“互联网+”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对象主体地位

“互联网+”思维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做好加法,比如“互联网+物质文化”“互联网+精神文化”“互联网+制度文化”“互联网+行为文化”。“互联网+”能够充分彰显网络自身便捷、及时、高效、互动性强的特性,能够迅速地以图文、影像等形式直观地将文化理论呈现在网民面前。网民可以利用任何碎片化时间进行浏览和学习,更加切合自身时间安排,在内容选择上能够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进行信息筛选,在表达途径上可以通过点赞、“盖楼”“吐槽”等实现同频互动和话语表达,并在潜移默化中提高自身的思想认识水平。

(三)“互联网+”夯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环境保障

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在线上线下都要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帮助网民正确认识国内外发生的新事物、新思潮,提高自身的思想定力。“互联网+”强调主动占领网络舆论阵地,把单向“灌输”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转化为实时性、即时性教育,使互联网成为一个动态、多样、灵活的教育平台。差异化地进行精准的信息传播和信息匹配,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全链条,帮助网民正确辨别网络上的各种错误思潮,有效抵制错误思潮在网络空间的传播,使网民不论在何时、何地使用互联网,都能感受到主流价值观的传播内容和价值魅力。

二、“互联网+”环境下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挑战

受网络“双刃剑”的影响,“互联网+”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或隐忧,特别是网民对主流价值观的选择困惑、主流价值观边缘化风险、教育效果不易检测等问题尤其需要关注。

(一)信息来源碎片化、多元化带来的主流价值观选择困惑

“互联网+”因其较强的互动、自主特征,网民不仅可以通过各种网络媒介接收主流价值,还可以实现对非主流价值的关注。同时,在网上由于存在各种各样的“圈群”,网民之间的信息交流和信息共享也容易造成信息传播内容和传播渠道的复杂,“用户可借助转发、评论、点赞的功能,使某一信息野火燎原般地传播开来,呈现出周期短、规模大、互动强、燃点低的发展态势”。[2]网民在转发过程中容易造成信息失真和信息走样,“真相”反而成为难以捕捉的事物。网民面对纷繁复杂的信息,直观感受更容易代替理性思考,容易出现视觉疲劳和选择困难,做出错誤的价值选择和价值判断,在价值观选择上出现困难。

(二)使用态度娱乐化、随意性带来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边缘化风险

网络对于广大网民而言本身被视为一个放松身心的场所,虚拟社交、网络游戏、网络购物这种快餐式浏览,使广大网民容易在屏幕快速转换的娱乐消遣中不能自拔,不愿意、无心思去接触更有思想内涵和理论深度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当前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传播中虽然强调“互联网+”思维,但是在具体实践中还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主要体现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网络话语创新和传播转化还未能完全做到与时俱进,基于网络传播特点、迎合网民喜好的话语体系还未完全形成,传播内容碎片化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整合。这造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内容与网民的日常生活契合度不够,不易引发情感上的共鸣,导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络传播有着边缘化的危险。

(三)网络身份的虚拟性、多变性带来的教育效果不易检测的困难

网民往往通过虚拟的身份符号进行信息交流和信息传播,自身真实的工作、年龄、喜好往往容易被隐藏。在使用不同的网络媒介的过程中,网民可能会展现不同的形象面孔,把自己包装成不同的网络形象。从公民权利角度讲,这种方式可以起到保护隐私的作用。但是从教育角度讲,这种身份的虚拟性、形象的多变性会对交流的真实程度和互信程度产生冲击,缺乏面对面的直观判断,缺乏真实的情感交流,缺乏共情的现实基础,会使教育对象在文字回复和表情回复中隐藏自己的真实感受,难以真实判断教育效果。网络身份的虚拟性和多变性也给数据统计带来困难,这些因素导致知晓改进教育方式方法却缺乏足够的数据支持,不能很好地反映客观实际。

三、“互联网+”环境下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着力点

“互联网+”能够把以往的文本传播、图文传播等单项传播形式转化为实现教育者与教育对象形成互动共鸣的传播形式。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使工作活起来,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同信息技术高度融合,增强时代感和吸引力。”[3]“互联网+”能够有效调动网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改善双向沟通效果。

(一)转变传播叙事风格,增强体验效果

体验感能够给人带来真实感受,留下深刻印象,能够随时回忆经历过程的真切感受。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产生良好效果,必须让网民在受教育过程中获得体验。“互联网+”具有让网民获得体验感的潜在优势。“互联网+”的平台建设要充分考虑网民的关注面,了解网民的欣赏美感,增强网络平台对网民的吸引力。“互联网+”在实践中要善于挖掘广大网民的身边事、生活事,讲他们爱看、爱听的故事,把“高大全”的宏大叙事转化为能够引起网民感同身受式的说理、叙述,把细小的、日常的、生活的信息进行优化整合,形成既能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又能适应网民交流方式、思维方式和心理需求的内容,从而使网民在轻松娱乐的浏览过程中,有能力进行思辨、反思和追问,从中获得体验,易于接受。

(二)迎合网民需求,同频互动提高参与热情

在互联网平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要紧密结合广大网民“全天候”“跨时域”的生活特点,打破教育者自身的工作时间表,围绕网民实际生活节奏重构育人时间表,实现网上育人与网下育人的有机配合。一是发挥广大民主的优越性,积极主动吸纳网民的意见和看法,尊重网民的主体性。二是要在实际应用上强调对网民的分类指导和积极互动,广泛利用网民经常使用的移动终端平台积极开展学习讨论和咨询工作。三是充分利用各类直播平台的及时性优势,打破空间、地域限制,开展富有活力、互动性强的网络主题教育活动,针对网民关注的重大时政讯息进行分析交流,做好网民思想引导和价值引领。

(三)探寻价值共识,增强网民情感认同

要让网民产生成就感,首先需要从党和国家改革发展的偉大成就中寻找亮点和灵感,加强正能量的宣传,使广大网民深切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成就、变化,增强网民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感认同。其次需要联系当地实际,宣传地域特色、历史文化、感人事迹,使网民对本地域产生归属感和共情心理,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内容更加生活化,体现区域特征。再次还要借助当前网络存在的各种圈群,发挥网络群体当中“意见领袖”“活跃分子”的作用,培育网络圈群传播骨干力量,发挥他们在制造话题、引导话题、引领舆论方面的作用。通过引发情感认同,使网民真实感受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巨大魅力,从而自觉主动地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动丰富自身的精神世界。

参考文献:

[1]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会同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国外文局.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335.

[2]唐平秋.微文化背景下大网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危机及治理路径[J].探索,2015(2).

[3]习近平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 开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N].人民日报,2016-12-09.

[4]梁士朋.高校网络文化建设的难点与对策[J].高等农业教育,2016(18).

编辑 李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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