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是非不断的书
2021-05-30荣杰
藏书报 2021年27期
关键词:杭州
荣杰


书报合作社1934年11月IO日的声明中,最吸引眼球的自然是杭州开明书店11月3日寄出的“道歉信”。只可惜,原信的清晰程度实在差强人意,几经辨识仍无法将所有文字认清楚,好在主要内容还算完整,摘录如下:“寄来廿六史样本并登报委以代定,彼此同业本无不可。乃敝店在杭系属特约,百凡措施实受上海之遥制。此次见报载敝店代定廿六史,不以为然,来词诘责,嘱为取消。故特函请转咨报馆将敝店字样予以口消,免生枝节……”
合作社似乎惯于“爆猛料、说狠话”,不但声明中前后两次将杭店信函公诸报端,以证其“违背诚实信用”,而且不惜用“狂吠”“鬼蜮伎俩”等语相指责,给人以有凭有据、理直气壮的感觉。不过,这封信的刊登却颇有些弄巧成拙了。
次日,开明书店再次“发声”,列举五点“驳正”:“查敝局前向该社索取廿六史样本,虽有‘俾便分送兜销之语,并来请其将‘杭州开明书店字样为廿六史之‘经售处刊入报章,更未曾与该社经过何种法定手续,何得称为‘约定代售?且该社既未寄给定单,上月三十一日又曾去函向该社提出质问,令其将经售处字样取消,尤足为并未约定之明证。既未约定,何有于‘违?该社广告中屡用‘约定代售‘违约等语,显系伪造事实、混淆黑白。此应驳正者一。该广告中制版印出之敝局去函,明明注明系十一月三日所发,而该社委托律师登载质问敝局之广告则在十一月六日,今其第二次广告中竞谓‘委贵律師登报质问后据该书店来函云云,其颠倒时日,希图惑人听闻尤为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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