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壮大集体经济的实践探索
——以山东省郓城县为例
2021-05-29王超
农业开发与装备 2021年4期
王 超
(中共郓城县委党校,山东郓城 274700)
1 郓城县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的动因
近年来我国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如雨后春笋般迅猛发展,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有机衔接得到明显增强。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可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对于增加农民收入、助推乡村振兴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重要指示精神,努力绘制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郓城模式”,郓城县力促“产学研”互动交流,推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以“村党组织+合作社”的模式为载体,创新合作社运营模式,壮大集体经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为乡村振兴注入“红色动力”[1]。
2 郓城县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发展现状
郓城县在探索“村党组织+合作社”的农业服务模式中采取股份制,实行统一育苗,统一施肥,统一管理,统一销售,的规范化生产。目前,郓城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至4742家。其中重点发展的村党组织领办的合作社有110个,并且计划2021年将新发展150个村党组织领办的合作社;力争三年时间内全县村党组织领办的合作社发展到450个以上,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65%以上。但是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入的背景下,村党组织领办的合作社因融资困难、人才短缺、模式单一等问题,缺乏构建科学治理结构。由此,围绕深入实施乡村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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