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基金会可以出资设立另一家基金会吗?

2021-05-29刘国梁

大社会 2021年1期

◎刘国梁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申请设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是需要一定数量的个人会员或单位会员。其中,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因此,基金会加入甚至发起设立社会团体具有法律依据。比如为构建更加优良的基金会行业生态、引领全行业依法依规运营,11家基金会共同发起设立了全国首个基金会行业促进组织深圳市基金会发展促进会(本人也有幸在该促进会担任相应职务)。既然基金会可以发起设立社会团体,那么基金会可以出资设立基金会吗?

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先来看一下法律规定。我们知道,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民法典》对此进一步明确,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根据上述规定,《基金会管理条例》及《民法典》似乎并没有否定作为一个法人组织的基金会发起设立另一家基金会。但是,基金会果真可以出资设立另一家基金会吗?

长期司法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分析一个问题往往不能拘泥于一个条文,有时需要将视线放在整部法律体系中考虑。通常来说,基金会的财产属于社会财产,或者也可以算作是基金会作为受托方管理的信托财产。……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