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的技术基础、价值本质与价值构成
2021-05-27何玉长刘泉林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1年3期
何玉长,刘泉林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上海 200433)
数字经济的迅速发展推动全球进入数字经济时代。现阶段,数字经济带来的产业创新、技术升级和经济增长如日中天,数字经济相关产业创造的价值占国民经济的份额越来越大。最新数据表明,2019年发达国家数字经济占GDP的半壁江山,达51.3%;美国数字经济规模达13.1万亿美元,占GDP比重为61.0%;德国2.44万亿美元,占GDP比重为63.4%;英国1.76万亿美元,占GDP的62.3%。中国数字经济规模从2008年的0.667万亿美元上升到2019年的5.2万亿美元,占GDP比重从15.2%上升到36.2%①。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期间,数字经济更是展现出顽强的韧性,实现“逆势上扬”。面对蓬勃增长且对我国经济发展作用愈发重要的数字经济,我们需要深入探究其本质与特征、技术基础、价值本质与价值构成等一系列重要的基础性问题,从而为数字经济战略提供理论依据。
一、数字经济及其特征
数字经济(Digital Economy)源于信息经济,20世纪50、60年代以计算机为标志的数字技术创新带来信息服务行业的兴起;70、80年代,数字技术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应用加速,信息经济逐渐形成;到80、90年代,数字技术与网络技术相融合,全球范围网络连接生成的海量数据催生出云计算、大数据等数字技术。随后数字技术快速从信息产业外溢,产生出新生产要素和电子商务等新商业模式,人们解释这种新模式为数字经济。Tapscott于1996年发表《数字经济:网络智能时代的希望与风险》一书,正式提出数字经济概念;同时期的Negrponte则将其表述为“数字化生存”(Being Digi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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