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音乐商品化价值分析及其产业链研究
2021-05-26
现代营销·经营版 2021年4期
(1上海建桥学院 商学院 上海 201306;2Stony Brook University College of Arts and Sciences New York 11794)
音乐商品化是音乐作为艺术品进行社会传播的媒介物质化,是精神劳动产品的物质化和价值化,是音乐与音乐载体的综合,是参与市场交换实现其价值的劳动产品[1]。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音乐商品化进程加速。音乐商品是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是人们重要的精神财富,因此对于音乐商品化的价值分析及产业链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音乐商品化的表现形式
(一)实物音乐商品
实物音乐商品是指磁带、唱片等实物音乐载体。19世纪90年代,留声机自欧美国家流入中国,随后大大小小的唱片公司不断成立,众多音乐人开始将自己的作品作为商品卖给唱片公司,这些公司将音乐录作磁带、唱片并复制成千上万份向大众出售。唱片公司借此获得高额利润,音乐人则能获得相应的酬金。唱片、磁带的面世,将音乐商品推向大众,同时推进了文化娱乐产业的发展。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实物音乐商品市场不断缩减,但实物音乐商品同时获得另一种价值——成为部分消费者的收藏品,这部分被收藏的磁带、唱片等实物音乐商品随着多方面因素的推动价格被越炒越高。
(二)数字音乐商品
随着互联网时代来临,以手机、电脑中第三方音乐平台为载体的数字音乐商品应运而生,且迅速成为音乐商品的主要组成部分,并将音乐商品的盈利来源从音乐商品本身拓展到用户付费、广告收入、以及版权运营等,加速音乐商品传播的同时推动了音乐商品化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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