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行为”+“市场机制”:推动产业扶贫长效发展的组态分析
2021-05-25许鹿王颖异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2期
许鹿 王颖异



摘要: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过渡,产业扶贫的长效机制亟需构建。既有研究缺乏在整体的框架内分析政府行为与市场机制如何联合互动来实现产业扶贫长效发展。研究基于新结构经济学“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理论,以贵州省刺梨产业扶贫为案例,从QCA微观组态层面探索产业扶贫的长效机制。研究发现,政府行为与市场机制在不同地区的组合效应差异较大;在产业基础薄弱的深度贫困地区,政府前期积极有为,市场动力后续激活,夯实扶贫产业基础;在有产业基础的轻度贫困地区,市场机制自行“造血”,政府“淡出”作为辅助,推动产业扶贫可持续性发展;在产业发展成熟的轻度贫困地区,依靠“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内外多元共同发力,实现产业扶贫向产业兴旺转变。
关键词:产业扶贫;有效市场;有为政府;QCA条件组态
中图分类号:C9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5099(2021)02-0041-11
产业扶贫作为我国脱贫攻坚战“八大重点工程”之一,核心目标是通过产业发展带动一方人口脱贫[1]。在《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中,指出:“充分发挥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优势,……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通过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互助资金组织,带动和帮助贫困农户发展生产。”[2]随着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推进,贫困地区面临着由产业扶贫向产业兴旺转变的重要过渡期。2020年,习近平指出:“巩固脫贫成果难度很大。已脱贫的地区和人口中,有的产业基础比较薄弱,有的产业项目同质化严重,有的就业不够稳定,有的政策性收入占比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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