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废水三级防控体系如何建立
2021-05-25赵小进
环境与生活 2021年4期
目前,我国的突发环境事件逐年减少,但总体仍是较多,2016年~2019年的突发环境事件分别为304次、302次、286次和261次。
水体污染事件通常具有污染水量大、影响范围广、处置难度大等特点,因此水体污染事故的风险防控与应急响应一直是区域应急工作重点与难点工作之一。本文旨在分析涉水事故发展的过程,确定事故水控制的关键节点和相关的风险防控设施,提出建立区域废水三级防控体系建议,为涉水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支撑。
关键词: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 应急处置 三级防控体系
涉水环境风险源
水体污染事件是涉水环境风险源和水环境风险受体发生联系的过程,即风险源—路径—环境风险受体。
根据《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试行)》,环境风险源可以大致分为固定源和移动源两类,其中固定源主要包括生产、使用、储存或释放涉及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的企业,储存和装卸环境风险物质的港口码头、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集中式垃圾处理设施、加油站、加气站、天然气及成品油长输管道等。
移动源主要包括环境风险物质内陆水运及道路运输载具。在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企业违法排污或人为倾倒、自然灾害等水体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引发因素中,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占比最高,且事故水流经路径最长且最具代表性,因此本文以环境风险企业为主要环境风险源分析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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