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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分权、环境规制与淮河生态经济带绿色全要素生产率

2021-05-25高莉莉余德明任志安

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6期

高莉莉,余德明,任志安

(安徽财经大学 经济学院,安徽 蚌埠 233030)

一、引言与文献综述

2018年,国务院批复《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规划明确淮河生态经济带区域范围,包括湖北、河南、安徽、山东和江苏5省的25个地级市和4个县,同时提出淮河生态经济带要坚持高质量发展,探索淮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也明确要坚持五大发展理念,推动绿色发展,实现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淮河生态经济带作为最具发展潜力的区域之一,在政策的推动下,各城市的生态建设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但淮河流域依然存在经济发展滞后、工业污染物排放量大等问题,污染形势严峻。环境治理的低效率不仅仅是技术和财力问题,更是分权体制下激励扭曲和约束不足的结果。自1994年我国深化财政分权改革之后,财政分权对地方经济快速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在环境治理上暴露出许多问题,部分地方政府为了完成绩效,产生了为促进经济发展而牺牲环境的动机。财政分权制度是政府发挥公共职能与经济职能的重要工具,地方政府可以凭借自身的资源、区位和信息优势,将财政资金投向不同的领域,起到平衡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的三元发展目标,同时,通过合理配置生产要素、高效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对经济增长的效率和居民的生活水平也具有一定的作用,但财政分权水平过高,也会造成地方政府过度追求经济增长而忽视环境保护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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