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展阶段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的特征与意义
2021-05-24臧跃茹郭丽岩
中国经贸导刊 2021年10期
臧跃茹 郭丽岩
市场体系是包括主体、客体、运行机制和制度规范在内的复杂经济社会系统,各层面相互支撑与密切关联,是高效运作的关键。《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要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健全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是我国在“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推出的深化关键领域改革的重要行动方案,从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紧密结合的角度,系统而精准地刻画了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内涵与特征,提出到“十四五”末,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一、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进入新发展阶段,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迫切需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构建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高品质追求相适应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高标准市场体系。
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是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实践路径。当前国际环境日趋复杂,要主动化危为机,以自身市场制度建设的最大确定性来主动应对外部明显增加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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