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政务营商环境便利度评价研究
2021-05-24王润良
五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2期
王润良
(五邑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广东 江门 529020)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营商环境得到显著改善。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显示,我国营商环境的世界排名不断前移,2019年跃居全球第31名。粤港澳大湾区包括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九个珠三角城市。根据腾讯研究院《中国“互联网+”指数报告(2018)》,在“数字政务”分指数全国20强中,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占有7席(香港、澳门未参与排名),可见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政务营商环境领跑全国。因此,以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为研究对象,对其实施评价,提出可供其他城市借鉴的改善策略,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由于香港、澳门政务服务与内地有较大差异,因此本文以珠三角九市为评价样本)。
一、文献回顾
关于营商环境的代表性研究是世界银行自2003年起每年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以下简称“DB报告”),其评价指标包括 11 项一级指标、43 项二级指标,指标贯穿了一个企业从初创设立、获得场地、获得融资、日常经营、合同执行到破产终止的整个生命周期。评价样本为某一经济体最大的商业城市,中国的样本城市为北京和上海,二者的权重分别是45%和55%。评价数据依赖于专家评估,数据获取对象主要面向行业律师、会计、法官等[1]。
国内关于营商环境的研究多是基于世界银行DB报告展开,可以分成几种类型:一是对DB报告数据进行深度分析,提出改善我国营商环境的对策,如董志强等[2]、许可和王瑛[3]、江静[4]、鲍晓晔等[5];……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