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清顺治官窑款瓷器
2021-05-23曹哲伦余萍
佛山陶瓷 2021年4期
曹哲伦 余萍



摘 要:清顺治一朝历时十八年(1644—1661),为清代开国朝,制瓷特点留有明末遗风,瓷器制作显现出承前启后的艺术风格,而作为御用专烧的官窑瓷器存世极少。本文通过对部分馆藏及出土的书写有顺治纪年款的官窑瓷器进行梳理,探讨其具体的出现时间,并总结出带官款瓷器的特征和写款风格,为顺治朝官窑瓷器的研究及鉴定提供一定帮助。
关键词:顺治朝;官窑;御窑厂;款识
1 前言
清顺治初年,朝局尚不稳定,更是经历战火更迭,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百业待兴。御窑厂要想全面恢复的大规模生产,难以录议。景德镇作为当时全国制瓷中心,瓷业萧条,产量稀少,产出的瓷器品质不仅不及前朝,且价格更高。清人叶梦珠在《阅世编》中就有记载:“顺治初,江右甫平,兵燹未息,磁器之丑,较甚于旧,而价逾十倍。”[1]; “有命则供,无命则止”成为当时景德镇御窑厂的主要生产方式。官窑烧造时产时停,正因如此,署年款的官窑瓷器十分罕见,相反,民窑则开始全面恢复大规模烧造,得到了空前的发展。
2顺治官窑款瓷器的出现
研究顺治官窑款的出现时间涉及到清初御窑厂何时开始为宫廷烧制御器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近年来相关研究的学者多有探讨,但未成定论,主要限于存世实物过于稀少,相关文献的记载不多且部分有互相矛盾之嫌。
从文献资料来看,顺治时期御窑厂烧制是间断性的。首先据《饮流斋说瓷》记载:“顺治仅一度开窑烧瓷。”[2];《皇朝文献通考》记载顺治八年正月,“江西进额造龙碗”而后由于劳民伤财,奉旨停止[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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