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企业碳排放核算存在问题及建议
2021-05-22南方电网能源发展研究院席云华黎立丰董楠
中国电业与能源 2021年4期
南方电网能源发展研究院席云华黎立丰董楠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加快能源结构优化,加快建设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电网企业作为平台型企业,将在应对气候变化和推动能源发展转型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企业碳排放核算是准确掌握企业碳排放变化趋势、有效开展各项碳减排工作、促进绿色发展转型的基本前提。本文对电网企业的碳排放核算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电网企业碳排放核算现状
根据《中国电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简称《核算指南》),电网企业的碳排放量=区域电网年平均排放因子×网损电量+六氟化硫排放量(单位:吨二氧化碳当量)。笔者查阅了相关文献和资料,认为目前电网企业碳排放核算方法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沿用旧的电网排放因子值导致电网企业碳排放量显著增大,排放因子值亟须更新。在电网企业碳排放中,网损电量导致的碳排放占绝对主体地位,因此,区域电网年平均排放因子成为电网企业碳排放计算的关键。电网排放因子由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简称为“国家气候研究中心”)研究确定,国家有关部门发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公布了2012 年排放因子后未再更新。随着我国电源向清洁低碳转型,区域电网年平均排放因子呈下降趋势。如果仍沿用旧的排放因子,就会导致电网企业碳排放量核算值显著偏大,无法反映电网企业节能减排成效,也不利于后续减排措施的制定及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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