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形成中的配套
2021-05-21邓嵘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3期
邓 嵘
党内法规体系、法律体系同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重要组成部分(1)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第四部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出明确要求,“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配套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形成过程中的一个鲜明方法论,也是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效力连接点、内容补足点和技术完善点,继而明显表现为党内法规制度制定领域一个非常重要的中观性问题。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一五规划”设定了配套党内法规更加完备的工作目标,要求加强对已有党内法规制度的配套建设,使基础主干党内法规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基本完备,相应的配套专项制度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二五规划”提出,到2021年形成以党章为根本、以准则条例为主干、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不仅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创新,而且表征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创新与丰富,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2)王立峰《走向法治之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内法规的制度实践》,《湖湘论坛》2020年第1期,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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