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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危险化学品登记现状及问题

2021-05-21王玉珍肖俊才郑月广东省安全生产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广东广州510060广东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广东广州510060

化工管理 2021年13期
关键词:危险源化学品广东省

王玉珍,肖俊才,郑月(1.广东省安全生产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广东 广州 510060;.广东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广东 广州 510060)

0 引言

危险化学品登记是我国危险化学品管理的一项现行制度[1],是国家制定化学品政策、法规和标准的重要依据,是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的基础。从事故管理的角度来看,危险化学品登记数据是化学品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的信息与技术支持,在化学品事故处置过程中,可快速提供事故发生地周边化学品企业具体情况、医院分布情况、企业应急救援队伍配置情况、近年来类似化学品事故案例情况等内容,有利于及时制定事故处置方案、降低事故损失[2]。

本文通过分析广东省危险化学品登记企业情况,总结登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措施,以期促进危险化学品登记数据信息的进一步规范,为广东省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提供一定的指导作用,也为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和管理提供信息支持。

1 广东省危险化学品登记企业的整体情况

1.1 地区分布情况

截至2019 年底,广东省共登记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进口企业1771 家,地域分布主要在珠三角地区,共计1398 家,占全省78.94%,其他地市共计373 家,占21.06%。从城市来看,佛山市(230家)、惠州市(220家)、广州市(184家)、江门市(160家)、深圳市(156家)位列前5 位,具体分布情况如图1 所示。

1.2 企业性质

广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以生产企业为主,生产企业和生产兼进口企业共计1 581 家,进口企业190 家(包括使用型进口企业106 家和贸易型进口企业84家)。登记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最多的地市是佛山,有216 家,其次是惠州、江门、东莞、中山、韶关和广州等地市,分别有209家、152家、132家、130家、120 家和111 家。

从图2 可以看出,在登记企业中深圳市登记的进口企业最多,使用型进口企业和贸易型进口企业数量分别是53 家和25 家,占深圳市登记企业数量的50%;其次是广州市,使用型进口企业和贸易型进口企业数量分别是19 家和43 家,占登记企业数量的33.7%。

1.3 行业分布情况

广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进口企业涉及的行业较多,但分布比较集中,其中涂料制造企业约占了一半,有809 家,占全部企业总数的45.68%;油墨制造企业有150 家,占企业总数的8.47%;粘结剂制作企业有146 家,占企业总数的8.24%;合成树脂工业有135 家,占企业总数的7.62%;有机化学原料制造企业69 家,占企业总数的3.96%;石油化工企业42 家,占企业总数的2.37%;部分企业同时涉及多个行业,有305 家,占比17.22%,如图3 所示。

图1 各地市登记企业数量分布图

图2 各地市不同性质企业分布图

图3 广东省登记危险化学品企业行业分布图

1.4 企业规模

据统计,广东省2019 年登记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中,84 家为贸易型进口企业,暂不进行统计,其余1687 家企业中,根据登记系统中企业填报资料显示,大型企业为41 家,占比2.43%;中型企业83 家,占比4.92%;小型企业1073 家,占比63.6%;微型企业490 家,占比29.05%,企业规模划分标准依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各地市不同规模企业分布情况如图4 所示。

对于企业数量较多的佛山、惠州、东莞、江门和中山主要以小型或微型企业为主,大型企业主要分布在广州和深圳,分别有19 家和7 家。

图4 2019年登记危险化学品企业规模比例图

1.5 经济类型

广东省登记的1 771 家危险化学品企业中,企业经济类型主要有内资企业、外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及其他类型企业四大类,其中内资企业1 148 家,占比64.82%;外资企业181 家,占比10.22%;港澳台投资企业303 家,占比17.11%;其他类型企业139 家,占比7.85%,如图5 所示。

图5 广东省危险化学品登记企业经济类型分布图

1.6 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广东省21 个地市中,有18 个市总计165 家企业共有226 个重大危险源。其中一级危险源31个,占13.72%;二级危险源18个,占7.96%;三级危险源85 个,占37.61%;四级危险源92 个,占40.71%,如图6 所示。从区域分布看,惠州市、广州市、茂名市、韶关市和珠海市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数量较多,而湛江市、广州市、茂名市、惠州市的重大危险源数量最多,其中位于湛江的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拥有31 个重大危险源,为全省之最。

图6 广东省危险化学品登记企业各级重大危险源分布图

1.7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情况

全省21 个地市中,有17 个市总计86 家企业共有132 个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惠州市共有12 家企业涉及31 个危险工艺,均为全省最高。广州市、韶关市、珠海市涉及的企业数均为11 个,名列企业数第二,韶关市共有15 个危险工艺,广州市、珠海市、湛江市均为14 个危险工艺。从工艺上看,存在氧化、聚合、加氢的工艺数量排在涉及危险化工工艺数量的前三位,分别有31 个、28 个和24 个。

2 存在问题

2.1 登记范围不全面,未涵盖危险化学品全链条

目前危险化学品登记范围仅限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进口企业,并未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等企业的登记,而这些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危险性也是不容忽视的,如2015 年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由于危险化学品登记范围较窄,未将储存企业纳入登记范围,使得登记数据不全面、不完整,瑞海公司管理人员及员工均不清楚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及理化性质,现场救援人员无法获得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等资料,导致救援现场局面被动,从而造成巨大人员财产损失。

2.2 登记人员力量薄弱,无专项经费

2017 年机构改革前广东省危险化学品登记办公室一直设在原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2017 年机构改革后,设在广东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简称“安科院”)下属的职业健康技术研究室,目前总人数3 人。省安科院属2017 年新成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省编办的三定方案没有明确要承担全省的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原省安监局下达的小三定方案中将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放在了省安科院的职业健康研究室,但无相关工作经费,除了日常的登记资料审核、盖章、发证及电话咨询外,很难开展其他相关工作,如:现场核查、危化品物理危险性鉴定及培训等工作。

2.3 登记信息数据不规范,存在错登、漏登等现象

一是部分企业负责人对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不重视,觉得没有必要对此项工作上心[3],随便找一个办公室文员进行登记信息的填报,导致很多信息错填漏填。二是重大危险源信息更新不及时,重大危险源划分和名称填写不规范或不正确,未按GB 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新标准辨识。三是企业登记人员对GHS 分类及“一书一签”的编写不清楚,导致填报的数据、GHS 分类、警示词等错乱,“一书一签”不符合要求或前后不一致,从而影响企业的登记进度[4-5]。

2.4 登记能力局限,支撑功能难实现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53号)中指出:“危险化学品登记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以及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根据现有登记办的职能和能力,此项功能目前还难以实现。一是《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登记机构职责里并无“技术支持”的规定,各省(区、市)登记办公室职责中未有提供相关信息支持和技术支持的内容。二是广东省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人员数量少、技术力量薄弱,无化学品鉴定实验室提供技术支撑。三是登记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多为小微型企业,化工专业技术人员匮乏,难以有效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甚至有些企业直接找第三方机构代为登记,很难实现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技术、信息支持功能。

3 建议措施

3.1 合理划定登记范围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 第53号)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须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主要针对危险化学品源头的控制。然而,近年来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仓库爆炸、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泄漏,特别是2015 年震惊全国的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暴露出仅开展危险化学品源头的登记是不够的。国务院办公厅2016 年印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中提出: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加强高危化学品全过程管控。因此,现行的登记范围已满足不了监管需求,应着眼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扩大登记范围,将危险化学品生命周期的各环节纳入登记,为各环节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提供信息支持。同时,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大小,设立豁免登记,对数量小、自然存在、用于科研或开发、用于出口、化学反应过程中短暂存在的中间产物等予以免于登记[6]。

3.2 规范登记机构设置

虽然《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 第53号)明确了登记机构的人员设置和职责,但未明确登记机构性质、经费来源及对登记职责以外职责的规定,而省编办的三定方案及原省安监局的小三定也均未明确登记工作人员及工作开展的经费来源,导致我省登记人员力量薄弱,无经费保障。因此,独立设置登记机构,明确登记机构职能,保障登记工作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为危险化学品监管部门履行相应的监管职责,预防危险化学品事故,也为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提供技术和信息支持,同时,登记人员也能专注登记业务,为登记企业提供高效登记服务。

3.3 加强培训宣贯力度

“一书一签”是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纲领性文件,重大危险源辨识是预防事故的有效手段。为进一步规范一书一签GHS分类和重大危险源辨识,国家推出了《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GB 3000.02—2013~GB 30000.29—2013)和新版GB 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新的GHS 分类标准主要采用GHS 第4 版内容,包括28 种危害分类(16 个物理危害分类、10 个健康危害分类和2 个环境危害分类)[7]。虽然,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网站上挂有登记工作相关视频课件,但仍需要省登记办开展GHS 和GB 18218—2018 新标准的相关培训,让企业更好的掌握相关分类分级标准,从而更好地完成登记工作[8]。

3.4 充分发挥登记功能

我省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近年来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数据在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中的价值与应用仍有待进一步探索[9]。省登记办要继续做好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现场核查,确保登记危险化学品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严把审核关,保证“一书一签”编制质量,强化登记工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应急演练及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有效的技术资料。加大登记数据应用力度,利用登记数据平台,开展半年和年度的登记数据分析,形成《危险化学品登记统计分析报告》,为事故救援提供高效精准的信息支持。

4 结语

综上所述,广东省是化工大省,需登记的企业量大面广,全省危化品生产企业1 000 多家,省登记办和登记企业应认真、扎实、高效的共同推进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进一步推动企业进行化学品危险性鉴定,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支持数据库,预防和控制化学品危害,避免或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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