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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系列党课之十一

2021-05-21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副教授孙培军

党课参考 2021年9期
关键词: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人民政协依法治国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副教授 孙培军

本课对象

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

本课时间

3小时(讲课2小时,讨论1小时)。

本课目的

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通过本课的学习,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十专题“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深刻认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极端重要性,正确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道路,进而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稳步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并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十专题收录了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6篇重要文章,他的这些论述充分展示了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中国式民主在宪法保障、依法治国、人权发展、地方人大的立法监督、人民政协和民族区域自治等方面的新内容和新成就、新特点和新优势、新实践和新要求。

一、准确把握“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专题的基本内容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也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保证。在这一专题中,收录了习近平总书记党的十九大以来关于“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6篇重要文章,充分说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历史和时代高度,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对政治文明演进规律、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学说的新境界。

这一专题从内容体系上可以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理念,包括宪法保障、依法治国、尊重和保障人权等内容。《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宪法保障》是2018年1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九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的一部分,这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2018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的一部分。《走符合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是2018年12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致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0周年座谈会的贺信要点。第二部分主要是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体系,主要涉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结合地方实际创造性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是2019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的指示要点。《把人民政协制度坚持好,把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好》是2019年9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的一部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2019年9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的一部分。

二、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特点和独特优势

2014年9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理论判断:“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主要看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体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执政党能否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本专题的6篇文章,恰恰是对这“八个能否”的最新最好回答,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特点和独特优势。

(一)坚持依法治理

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下,必须坚持依法治理,这体现在:国家领导层能依法有序更替;执政党能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全体人民能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党和国家权力运用能依法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

1.坚持依宪执政。习近平总书记在《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宪法保障》一文中强调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并深入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新中国制度体系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集中表现就是宪法。如果说“中国之治”本质上是“制度之治”,那么其核心则是“宪法之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充分认识宪法和宪法之治的必然性和必要性,着力通过“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来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化要求。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专门指出了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性质体现在哪里,我国宪法作为好宪法的作用和成效体现在哪里,并强调“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了11个方面的要求,强调“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这些论述都充分说明了要在坚持党的领导下,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从根本上保障党在宪法的范围内活动。我们可以从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誓制度这两个方面来深刻把握坚持依宪治国的意义和内涵。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初心就是全党全社会通过这样一个国家节日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通过“宪法之治”的示范效应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2020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三个“宪法宣传周”,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通过在全社会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从根本上使“宪法之治”和法治成为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的有机统一体。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宪法宣誓制度是国家工作人员落实依宪治国的一种仪式,是借鉴国外成文法国家的有关做法,通过公开的宣誓仪式向全党全社会宣示宪法的权威、尊严和实施,使对宪法和“宪法之治”的信仰、信念和信心落实到习惯和行动中。2018年3月17日上午,新当选的国家主席习近平举起右手,进行宪法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

职责……”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首次国家领导人宪法宣誓,其政治性和示范性举足轻重,也是依宪治国的又一缩影。

在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各地学校开展宪法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宪法诵读、宪法知识小课堂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宪法教育。图为2020年12月3日,河北省唐山市遵化市第二实验小学学生在诵读宪法。图:刘满仓/新华社

2.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13个显著优势,其中一条就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显著优势”。

在《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一文中,习近平总书记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提出的一系列重大举措。我们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完善立法体制,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完善。我们坚持依宪治国,与时俱进修改宪法,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宪法实施和监督全面加强。我们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彻底终结,建立政府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规范行政权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们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废止劳教制度,推进司法责任制、员额制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依法纠正一批重大冤假错案件,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显著提高。我们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我们推进法治队伍建设,发展壮大法律服务队伍,加强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我们坚持依法执政,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

3.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习近平总书记在《走符合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一文中强调指出:“中国共产党从诞生那一天起,就把为人民谋幸福、为人类谋发展作为奋斗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近7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国发展成就归结到一点,就是亿万中国人民生活日益改善。”

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奉行普遍道路。“中国人民愿同各国人民一道,秉持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人类共同价值,维护人的尊严和权利,推动形成更加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人权治理,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开创世界美好未来”。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坚持走自己的道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和当代实际相结合,走符合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把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协调增进全体人民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环境权利,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下,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公平和效率相结合,这体现在:全体人民能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能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能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

1.地方人大的立法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集中体现了我国国家政权的根本性质、国家发展的根本任务和国家活动的根本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途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享有最高的立法权、监督权、任免权和决定权。地方各级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习近平总书记在《结合地方实际创造性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一文中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是发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重要举措。40年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履职尽责,开拓进取,为地方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

图为出席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代表投票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资料图

2.人民政协的民主协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社会各界的代表,对国家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举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的制度。人民政协承担着重要的民主协商功能。习近平总书记在《把人民政协制度坚持好,把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好》一文中回顾了人民政协在建立新中国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发挥的十分重要的作用,并强调:“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伟大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进行的伟大创造。”更为重要的是,在总结人民政协成立70年以来的实践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人民政协制度具有多方面的独特优势”,“实现民主政治的形式是丰富多彩的,不能拘泥于刻板的模式”,“中国式民主在中国行得通、很管用”。

3.坚持贯彻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原则。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处理民族问题、宗教问题等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和政策,必须一以贯之地坚持贯彻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文中再次用“石榴籽”来形容民族团结,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

三、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实践和新要求

本专题的6篇文章,是习近平总书记对“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出的战略布局和总体要求,体现在注重宪法实施、奉行法治、尊重和保障人权、强调制度执行等方面。

(一)注重宪法实施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必须解决宪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做好顶层的制度设计和具体的落实机制工作。

1.健全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党的十九大报告创造性地提出“合宪性审查”,并指出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这一委员会在继续承担统一审议法律草案工作的基础上,增加了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配合宪法宣传等职责。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宪法方面的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其名称和职责的变化更加凸显了宪法具有的最高法律地位,为更好地实施宪法提供了具体组织保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这样宪法实施更加全面化和可操作化,通过解释、审查、撤销、纠正等环节将宪法作为根本法的显著优势充分发挥出来。

2.要致力于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一方面,要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立法形式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这样就使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中发挥更加重要作用、处于更加突出位置。另一方面,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这样就可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充分尊重和保障宪法赋予的各项公民权利,通过案件登记、问责等机制,防止出现冤假错案,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3.坚决杜绝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的现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这样才能保障党和政府依据宪法治国理政,领导人民制定和执行宪法,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4.进一步提高宪法意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要在全党全社会形成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宪法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为了实现“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宪法之治,关键在于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宪法意识,带头维护宪法权威,作宪法执行的表率,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宪法、严格执行宪法、坚决维护宪法。

截至2020年底,我国共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逾56万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成效显著。图:王琪/新华社

5.健全权威高效的宪法执行机制。加强对宪法执行的监督,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

(二)奉行法治和尊重、保障人权

法治和人权都是现代社会重要的制度和价值。习近平总书记在《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一文中,将全面依法治国新战略概括为“十个坚持”:一是坚持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二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三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四是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五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六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七是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八是坚持处理好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九是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十是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习近平总书记在《走符合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一文中强调,中国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和当代实际相结合,走符合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把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协调增进全体人民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环境权利,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三)强调制度执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他在《结合地方实际创造性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一文中,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三个要”的工作要求:“要按照党中央关于人大工作的要求,围绕地方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结合地方实际,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领导,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增强工作整体实效。”

习近平总书记在《把人民政协制度坚持好,把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好》一文中,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一系列新要求:一是加强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二是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三是发挥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四是坚持和完善我国新型政党制度;五是广泛凝聚人心和力量;六是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履职尽责;七是坚持人民政协为人民;八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履职能力建设。他着重强调了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并作出系统部署:一是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三是强化委员责任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文中,提出了民族区域自治的五项新要求:第一,坚持党的领导,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第二,把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确保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第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第四,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第五,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确保各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特别强调,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必须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包括: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民族领域基础理论问题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夯实基层基础;重视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建设。

讨论题:

1.如何充分认识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大意义?

2.结合实际,谈谈如何贯彻落实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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