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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人的环保意识

2021-05-17休鱼

晚晴 2021年4期

休鱼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一直都是中国人自古以来的生存法则,各类文献中关于保护环境的相关记载不绝于书。

历史悠久的环保意识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一直都是中国人自古以来的生存法则,各类文献中关于保护环境的相关记载不绝于书。《尚书·吕刑》有“禹平治水土”的记载,《尚书·吕刑》作于周穆王之时,距今已将近3000年,可见当时对水土保持的观念已相当明确。

商周时期已设有专门对山川河泽进行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在周代,大司徒是六卿之一,掌管农林渔牧。负责山川林泽的机构叫做“虞”和“衡”,其中,虞是山林川泽资源保护的监督机构,衡是山林川泽资源保护的执行机构,为了配合虞衡实施职责,还制定有一定的惩罚法令。另外,掌管狩猎的机构叫做“迹人”,凡打猎者均受命于它。

周文王时期颁布的《伐崇令》规定:“毋坏屋,毋填井,毋伐树木,毋动六畜,有不如令者,死无赦。”《周礼·地官》中规定,不植树的庶民,死后都不许用椁,偷盗树木的庶民,都会受到刑罚。此外,周代还制定了保护自然资源的《野禁》和《四时之禁》。这些政令虽然严苛,但都体现了中国古人朴素的环保意识。

春秋时代,管仲辅佐齐桓公治齐,他的施政方针中,亦强调对自然环境的保护。管仲认为 “山林虽广,草木虽美,禁发必有时”,对山林草木的认识与保护,相当深切而积极。

公元前526年,郑国因久旱不雨,乃派遣官员到桑山祁雨,本应历植林木,结果反而滥砍树木,此一举动即刻受到了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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