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照料病母,妹妹应否支付代劳费
2021-05-15秦风
莫愁 2021年13期
文/秦风
子女各尽孝道
赵彩凤家住江苏省镇江市,丈夫早年病故。赵彩凤起早贪黑在田间劳作,将未成年的儿子周建、女儿周敏养育成人。1998 年前后,周建和周敏共同出资帮母亲翻建了楼房。
2015年年底,赵彩凤因结肠癌做了手术。半年后,她又因糖尿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障碍等多种疾病导致偏瘫,且出现意识丧失。
周建和周敏签订了《照顾老妈的协议》:“为尽子女孝道,兄妹轮番照顾母亲赵彩凤,从2016年12月开始,周建双月,周敏单月,负责照顾母亲的日常起居。”
周敏也患有糖尿病和高血压,她尽力克服自身困难,按协议履行义务。2017年3月,周敏在照顾母亲的过程中,不慎从楼梯上摔了下来,腿脚多处骨折,她只好请哥哥周建代劳,并承诺以后会在经济上多承担一些。周建说:“你家经济不宽裕,在你养伤期间,全由我照应吧。”周建如此爽快,大大出乎周敏意料。周敏再三感谢,表示日后会补足未能照顾母亲的时间。
2017 年4 月起,周建将赵彩凤接回家居住。周敏腿脚骨折尚未痊愈,糖尿病又加重,没能看望母亲赵彩凤,但每月都会通过微信转账赡养费给周建。
兄妹起争端

2017 年10 月,周敏身体康复后去看母亲时,周建说:“正有事商量,老妈的房子拆了,为不打扰你养伤,我做主签了合同。”他告诉周敏,拆迁拿了三套房子以及22 万元补偿金,兄妹俩各拿一套房,“老妈以后就跟我生活,另外一套房给我儿子结婚用,补偿金作为老妈的生活费。”
周敏此时才恍然大悟,哥哥原来早就知晓拆迁的事,却只字未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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