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医保大幅改革
2021-05-13王晓霞
中国新闻周刊 2021年16期
王晓霞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计划花三年左右时间对1998年起在全国建立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行大幅改革。
目前,职工基本医保实行的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個人账户。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则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统筹基金用于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个人账户用于保障门诊小病和药品的费用支出。
按《意见》,改革完成后,现行制度中要求用人单位缴费30%左右划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规定将彻底取消,此后,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将全部纳入统筹基金,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继续全部计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因为个人不缴费,其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额度是按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
同时,国家将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主要有三条措施:
一是建立普通门诊统筹,逐步将门诊里多发病、常见病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这些费用原来基本是靠个人账户解决;
二是逐步扩大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病种范围,将部分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疾病门诊费用纳入共济保障,对部分适合在门诊开展、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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