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育惩戒的内涵、边界与效果评估
2021-05-13黄庆丽章倩倩郭书君
教学与管理(理论版) 2021年5期
黄庆丽 章倩倩 郭书君
摘 要
当前没有严格区分教师教育惩戒和学校教育惩戒,可能造成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时由于责任、权利和义务的界定不清而产生失当、失理及失范,容易给教师和学生带来双重伤害。教师教育惩戒是针对学生常见的违规行为和一般问题行为,通过语言训诫、施加痛苦体验、布置额外任务等方式,旨在帮助学生实现学业进步、行为改善和品行提升的教育行为。教师在实施惩戒时,须要遵守不体罚、不伤害和以学生利益为本的基本界限。评估教师的惩戒效果,以实现学业进步、促进行为改善和提升社会性发展为衡量依据。
关键词
教师教育惩戒 惩戒边界 惩戒效果评估
2019年春全国两会期间,呼吁学校采取惩戒措施和恢复教师惩戒权的呼声高涨,成为从事教育和关心教育的人大代表们热议的话题。针对学校中行为不端或有严重行为问题的未成年人,若是缺失惩戒措施,这些学生的行为矫正和品行塑造等发展性问题无法得到合理解决,对社会亦将是潜在的危害。这与近几年积极治理校园欺凌也存在内在关联。若要在源头上治理校园暴力,同样需要对有反教育文化和反社会人格倾向的学生及早甄别、干预和矫正,这也需要教育惩戒的有力参与。教育惩戒有学校和教师两个主体,在此主要对教师教育惩戒的内涵、边界和效果评估进行阐述。
一、教师教育惩戒的内涵澄清
教师惩戒引起学界和公共舆论的广泛探讨,当前主要研究其在学理上的定义、属性和立法问题,以及在实践运用中的价值、意义和原则,可归纳为“是什么”及“如何用”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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