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电气设计应对GB 51348—20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的技术措施
2021-05-13顾春雷周鼎淳
现代建筑电气 2021年4期
顾春雷, 周鼎淳
(1.南京长江都市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 南京 210002;2.南京仁恒江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 南京 210002)
0 引 言
GB 51348—20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1](简称《民标》)发布后,对住宅小区电气设计中诸如消防与非消防设备线缆选择、家用电器RCD的选型、非消防一级负荷配电系统等方面均带来较大变化。
1 消防设备线缆的选择
1.1 消防设备线缆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时间要求
根据GB 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3.6.2条,住宅建筑的火灾延续时间不应低于2.0 h。为保证有效灭火和人员疏散安全,《民标》第13.8.4条提出,应按消防设备持续供电时间要求的不同,选用不同耐火等级的电线、电缆或耐火母线槽;第13.8.4.2条列出了消防控制室、消防电梯、消防水泵、水幕泵及建筑高度超过100 m民用建筑的疏散照明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的供电干线,其电能传输质量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应保证消防设备可靠运行。
《民标》规定的消防用电设备在火灾发生期间的最少持续供电时间如表1所示。

表1 《民标》规定的消防用电设备在火灾发生期间的最少持续供电时间
1.2 消防供电线路电能传输质量的保证措施
《民标》强调了消防供电干线在火灾延续时间内电能传输质量应能得到保证,进而需要关注供电干线在火场中导体的温度是否超过500 ℃。因为当导体温度为500 ℃时,导体的电阻为20 ℃时的3倍,正常温度时线路压降为-5%,此时电缆电压降约为-15%,达到允许的下限值,不利于消防水泵、消防电梯、消防风机等设备的正常启动及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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