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生态补偿优先区域的空间识别:以洞庭湖生态经济区为例
2021-05-12周翠烟张灿明田书荣
生态与农村环境学报 2021年4期
李 姣,李 朗,汪 杰,周翠烟,牛 潜,张灿明,田书荣
(1.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2.宏观经济大数据挖掘与应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 长沙 410081;3.广州市天则区域发展研究中心,广东 广州 510000;4.中国矿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5.亚欧水资源研究和利用中心,湖南 长沙 410013;6.湖南省林业科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4)
人类与环境相互作用形成了具有复杂性、非线性和不确定性等特性的社会-生态系统,这给实现社会与生态的协调发展和有机统一带来了挑战[1]。为应对该挑战,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两山”理念。生态补偿是贯彻这一理念的重要实践,它是买卖双方就生态产品或服务的价值进行的一种自愿交易,是科斯定理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具体应用,也是实现生态服务价值的有效途径[2-3]。生态补偿在森林、草原、湿地和流域等区域均有实践,已成为保护或者恢复生态系统功能的主要政策工具[4-5]。在水土保持领域,我国以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作为生态补偿的主要形式。那么,如何有效识别这一补偿费支付的优先区域以提高补偿效率,成为优化政府专项资金使用以及完善生态补偿实践的核心问题。
已有研究在考虑区域间自然条件、经济发展等差异性的情况下,证实了将资金更多地分配到生态服务价值高和发展水平低的地区会显著改善生态补偿效率[6-7]。基于此,生态补偿优先级(ecological compensation priority sequence, ECPS)被广泛应用于补偿区域的空间选择中[8-10]。其基本思想是根据区域生态服务价值和GDP水平,综合判断生态补偿的迫切度,以确定各区域补偿的先后顺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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