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天然气违法行为的预防与惩治
2021-05-11陈自强童新雅
天然气工业 2021年4期
陈自强 童新雅
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
0 引言
为了牟取私利而盗窃国家石油、天然气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企业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都有可能造成不小的威胁,严重时甚至会影响相关油气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1]。对于盗窃油气违法犯罪行为,我国主要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二百六十四条,按照“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和“盗窃罪”进行处理。为了有助于盗窃油气犯罪实务审判中较为常见的疑难问题的解决,2007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07年《解释》);2018年9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颁布了《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2018年《意见》)。
为了预防和惩治盗窃天然气的违法行为,笔者基于2014—2019年合计246份盗窃油气犯罪裁判文书,通过大数据统计分析,对我国当前司法实践中的盗窃天然气违法行为现状进行了梳理,并认真思考在司法实务中办理盗窃油气犯罪案件存在的共性问题与不足,进而分别从企业和社会层面、法律和司法层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预防建议和惩治建议,以期有助于盗窃天然气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与惩治、进一步控制和降低我国盗窃油气犯罪的发案率和犯罪率。
1 当前我国盗窃油气犯罪案例数据的样态分析
笔者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相关裁判文书信息,对我国盗窃油气犯罪的各关键要素进行了基于裁判文书的数据提取与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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