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发展限度与社会可能
2021-05-11侯利文李亚璇
科技进步与对策 2021年9期
关键词:人工智能
侯利文,李亚璇
(华东理工大学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上海 200237)
1 哲学的贫困:人工智能研究的科学图像及其缺失
自1956年达特矛斯会议上约翰·麦卡锡提出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概念以来,以机器人、专家系统、神经网络(模式识别、图像识别、人脸识别、字符识别、手写识别) 以及数据挖掘等为代表的相关技术应用探索获得了飞速发展,并被应用到社会生产与生活中。人类社会已经迈入以人工智能应用为核心标识的第四次工业革命,这一进程也深刻改变了人类社会发展进程。然而,在人类对自身创造的人工智能发展欢呼的同时,对人工智能发展的担忧也逐渐浮现:“它们最终像人一样吗”“它们会超越人吗”“人工智能在未来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如何”“人工智能将对社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等技术与伦理交锋问题持续发酵。这样的困惑甚至担忧伴随着人工智能的深度发展,彼此互构,影响着社会建构自我的方式,也塑造了现实社会的发展形态。
虽然人工智能概念出现较早, 人工智能相关技术应用也较为丰富。但人工智能相关研究多聚焦在自动化技术、计算机科学、情报学等基础性、应用性学科领域,绝大部分研究侧重于人工智能本身的技术性特征及其应用。自2016年人工智能被写入“十三五”规划纲要以及《“互联网+”人工智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重要政策文件以来,人工智能研究热度显著提升,通过中国知网检索人工智能主题相关文献发现,数量已突破13万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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