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路径研究
——以黄山市为例
2021-05-11胡善风方敦礼
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2期
胡善风, 方敦礼, 赵 蕾
(黄山学院 旅游学院,安徽 黄山 245021)
一、引 言
乡村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下文简称非遗)的重要孕育之地,非遗承载着我国乡村振兴的重要文化资源。满珂(2019)认为非遗体现了人类群体世代传承的深层文化结构和文化体系[1]。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出版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非遗包括口头传统、表演艺术、仪式节庆活动、自然知识及传统手工艺等不同的形式类别。当前,我国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项目已经达到40项,成为世界上入选非遗项目最多的国家。类似地,我国从2006年开始也先后颁布了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 372项。非遗与乡村振兴有着共同的地域空间和实施主体。一方面,非遗是乡村旅游持续发展的重要文化资源,乡村旅游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非遗资源的支撑;另一方面,非遗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化资源,需要依托于乡村旅游业的发展来获得更好的经济支持及社区居民和游客的更多认同。可以说,非遗的传承、保护及利用与乡村旅游发展之间是一种相互依托与相互促进的关系。因此,如何在新时代让非遗在传承中迸发出新的活力,为乡村旅游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文化精神新动力,成为探索非遗资源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的一种有效尝试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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