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基层调解能力 有效治理乡村“三失”
2021-05-10方列
文萃报·周二版 2021年16期
近幾年,一案多杀等恶性刑事案件在少数农村地区时有发生,暴露出这些农村“空心化”问题严重:基层组织社会功能失灵,民事纠纷调解和矛盾激化化解工作失效,社会防范失能。这些问题亟待引起重视。
日常纠纷是主要诱因
2020年4月,东部沿海某省一村民董某某因露天排粪等琐事,与邻居发生争执后,持械将邻居及其孙女、孙子伤害致死。2019年2月,南方某地一村民黄某与妻子存在家庭纠纷,将妻子、儿子杀死后跳楼自杀。
“当前农村地区发生的恶性凶杀案件,主要的诱因还是家庭情感纠纷和邻里纠纷。”东部某省一地级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负责人表示,当地2018年以来的100多起命案中,纠纷类命案有90起,占比近85%。在这些纠纷类命案中,有55起为家庭婚恋矛盾所引发、3起为邻里纠纷引发。
基层民警认为,相关案件当事人文化素质低,法律意识淡薄,遇事不能冷静寻求合法处理途径。这就要求基层组织处理矛盾强而有力,纠纷排查调解和防范机制行之有效。
然而,记者调研了解到,农村调解工作虽已配备相应人员,但对民事纠纷的调解往往不够重视和深入,难以及时发现、掌握情况,加以有效化解,为一些暴力案件的突然爆发埋下隐患。
同时,农村治安防控技术手段落后,治安监管存在盲区。
2016年1月15日至17日,中部某省一地方圆20平方公里内连续发生3起杀人案,导致6人死亡、1人重伤。后经调查,这些案件均为当地村民聂某某一人所为。据办案民警介绍,聂某某连续作案期间,仅首次作案后有少量视频监控画面,随后“消失”,给警方破案造成困难。……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