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第三输油处集输过程VOCs治理
2021-05-10卢星辛周杨振卞子峰
油气田环境保护 2021年2期
卢星辛 刘 亮 周杨振 卞子峰 袁 野
(1.中国石油长庆油田第三输油处;2.中国石油长庆油田第三采气厂;3.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曙光采油厂;4.中国石油冀东油田质量安全环保处)
0 引 言
VOCs(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是挥发性有机物,指常温下饱和蒸汽压大于70 MPa、常压下沸点在260℃以下的有机化合物,包括苯系物、有机氯化物、氟里昂系列、有机酮、胺、醇、醚、酯、酸和石油烃化合物等。VOCs大多数有毒、有恶臭,一部分还具有致癌性。在阳光作用下,VOCs与氧化剂发生光化学反应,生成光化学烟雾,是PM2.5形成的主要前提物之一,危害人类健康造成大气污染。2013年,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了VOCs治理的工作要求,长庆油田第三输油处作为长庆油田的油气集输部门,其集输系统VOCs排放存在源多、排放量大、成分复杂等特点,需要对VOCs进行全面治理,以实现减量排放,达到保护大气环境的目的。
1 VOCs治理技术的选择原则
1.1 VOCs治理技术简介
VOCs治理包括产生源头的预防性措施和产生后的末端治理两种方式。源头预防措施是通过替换集输设备设施、改进集输工艺措施、提升泄漏监测及修复能力等方法来控制VOCs排放;末端治理是指在现有设备、工艺的基础上,采用治理技术对VOCs进行销毁或回收,已达到减排目的。长庆油田第三输油处集输系统大多早期建设,受地理环境、社会环境的因素影响,大多数系统建设过程中未考虑VOCs的源头控制措施,从经济适用性来看,目前尚无大面积对设备工艺进行更换和改进的必要,建议在现有基础上进行末端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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