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红壤区长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显著减少河流输沙
——以鄱阳湖流域赣江上游平江为例*
2021-05-10聂小飞郑海金涂安国莫明浩宋月君谢颂华
湖泊科学 2021年3期
关键词:影响
聂小飞,郑海金,涂安国,莫明浩,宋月君,谢颂华,王 飞
(1:江西省土壤侵蚀与防治重点实验室,南昌 330029) (2:江西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院,南昌 330029) (3:中国科学院教育部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杨凌 712100)
受区域独特自然条件(如地形起伏大、雨量多而集中、暴雨强度大、风化作用强烈等)以及长期不合理的开发利用影响,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十分严重[1],水土流失面积占比高达15.1%[2]. 长期以来,为了防治水土流失、维护生态安全,区域内政府与民众开展了系列水土保持工作. 自1983年江西兴国县纳入“全国八片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工程”开始,经过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长治”工程、“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国家及地方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系统治理,区域水土流失状况得到有效控制[3].
随着国家、地方系列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的持续推进,亟需科学评估区域水土流失治理成效,以便为后期生态工程科学布局提供参考. 作为水土保持的最直接效应,减流减沙效应历来是水土保持效应评价关注的重点[4-8]. 坡面尺度水土保持减流减沙效应评价主要依托水土保持措施监测数据,通过对比分析获取[7,9]. 涉及流域或区域尺度时,也可通过坡面尺度单项措施效应类推或累加估算结果加以评估[10],但该方法需要基于不同类型水土保持措施减流减沙效应的研究结果实施,对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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