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用好身边“活教材” 警示教育国资国企干部
2021-05-07许元琳
廉政瞭望 2021年4期
许元琳
“因犯受賄罪、贪污罪,2020年9月,罗旋被依法判处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万元……”近日,沐川县召开国系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沐川金石竹型材有限公司原经理罗旋等人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这是《四川省重大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办法(试行)》实施以来,沐川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的第一场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
“作为国资管理部门,我们对企业的日常监管不够到位,导致企业内部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观看该案专题警示教育片《窝案背后的警示》后,县财政局局长朱月堂表示,针对暴露的问题,县财政局以案促纠促建,结合国有企业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沐川县国有集团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沐川县县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监督管理办法》《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管理制度,堵住漏洞。
各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逐一开展对照检查,深刻剖析这起系列腐败案件产生的根源,针对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松散、关键岗位风险防控措施不细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
“对于这些整改举措,县纪委监委将对整改情况开展督查,确保问题真整改,措施真落实。”沐川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统一安排,县委将于6月底前完成对国有企业全覆盖巡察,切实把整改的压力传导到位、整改的责任压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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