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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辅助翻译在我国法律英译中的困境及对策

2021-05-07刘洋

中国信息化 2021年4期
关键词:英译中术语译文

刘洋

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推进,中国改革开放程度不断加深,以及国际互联网的急剧发展和网络信息的极度膨胀,国际交流愈加频繁,曾被认为天方夜谭的“地球村”超预期实现。海量的翻译服务需求与传统低效的人工翻译之间形成巨大鸿沟,传统“慢工出细活”的翻译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现今社会对翻译的巨大需求。由此,计算机辅助翻译技术应运而生,成为当下翻译工作的领先力量。计算机辅助翻译技术借力计算机技术、翻译记忆库有效提高效能,节省翻译成本,避免大量重复工作,引起各界高度重视。尤其是翻译界,更是对其有着很高的期望。

然而,计算机辅助翻译在提高效率、带来可观效益的同时,其译文质量也存在诸多瑕疵,主要包括:语句不通顺、语法错误、选词不当等诸多问题,目标语言很难在语言功能、表达意图等方面与源语言完全对等。这种现象在我国法律英译中尤为明显。法律法规是用以规定、划分权利与义务为主要内容,体现着国家意志,属于庄重文体,意义重大。加之法律是一个广阔的领域,内容包罗万象,术语繁多,翻译难度很大。就目前的计算机辅助翻译工具和翻译专业人才而言,还远远不能满足法律英译的需求。毫不夸张地说,我国法律英译目前还停留在低效、昂贵的人工生产时代。

一、计算机辅助翻译的工作原理和特点

计算机辅助翻译(CAT)在广义上是指那些所有能对译者在翻译工作过程中起到辅助作用的计算机翻译工具,包括电子词典、文字处理软件、格式转换软件和翻译软件等等。狭义上,计算机辅助翻译是特指那些被专门设计用于优化翻译流程、提高翻译效率的辅助翻译软件,国内外较知名且常用的主要有:Trados、World-fast、CATS、Transn等。计算机辅助翻译以翻译记忆技术为核心,以计算机存储空间和功能的丰富为前提,用于协助译者进行翻译。其工作原理是通过系统持续不断地积累有关术语来建立完善记忆库并服务于翻译实践,逐步提高译文的产出质量和翻译速度,其实质是机器翻译与人工翻译的有机结合。计算机辅助翻译有着诸多优势,最显著的就是能够利用翻译软件的记忆功能,在不断实践运用中,逐渐创建出一个丰富庞大的记忆数据库。在译者进行双语翻译材料对齐创建后,导入可以重复使用的记忆库,然后计算机通过智能识记、提取其中资源。记忆库的内容包括专业词汇、术语、相似短语或句子,当译者在翻译中遇到相同或类似的词句时,计算机辅助翻译软件就可以在记忆库中定位、提取并替换,大量减少重复劳动,节省工作时间,提高翻译效率。

二、计算机辅助翻译在我国法律英译中存在的主要困境

(一)法律语言的特殊性

法律制度是一个国家法治社会能否正常运转的核心与关键,法律语言的权威性关乎法律的尊严。我国《宪法》第五条和《立法法》第四条均对“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作出明确规定。法律语言的显著特点是严谨庄严、用词正式,具有专业性、准确性、权威性等特点,其句法结构有着独特定势,表达方式特定,语体风格也具有庄重性。

法律作为一个专门学科,拥有不计其数的特定概念和法律术语。我国法律文件种类繁多,涉及广涉,包括《立法法》中明确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有着极强的综合性和专业性,在法律英译过程中对复合专业知识要求极高。法律术语,本质上也具有“法律意义”的特征,与一般翻译的用词、用语相较,极为不同。法律文件的英译,无论是官方翻译还是非官方翻译,权威性翻译还是学术性翻译,其统一性、准确性的高低,都直接关系到我国的对外法治形象。翻译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很多复杂、棘手的问题。同时,法律与生俱来的传播和交流属性,要求法律文件的翻译必须有高标准的规范,这为计算机辅助翻译带来极大挑战。

(二)计算机辅助翻译在我国法律英译中的主要问题

计算机辅助翻译技术的应用,使成规模的协同翻译从理想变为现实,翻译由此进入批量化、产业化的发展轨道。但在我国法律英译中,计算机辅助翻译技术较为滞后,仍处于等级翻译(rank-bound translation)层次,仍存在诸多亟需重视和解决的问题,主要包括:增译省译不当、语言表达欠佳、文化意象缺失、术语运用错误、望文生义等。概括起来,主要有三大致因。

1.语言文化差异使译文呈现出“不对等”现象

作为实用文体翻译,法律术语的翻译在不同的法系间进行,是一种跨维度、跨文化的活动。在对法律语言进行翻译转换时,还需结合不同文化的内核差异,避免造成的法律术语“不对等”的情况。即便是《刑法》官方英译本(2017),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术语“共同犯罪”,在《刑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中,都将其译为“joint crime”,当前市面上常用的谷歌、有道、百度、腾讯翻译君等翻译工具也译为“joint crime”。这个表达,在西方国家刑法中是不存在的,外国读者会存在很大的理解障碍。事实上,“共犯”就是指“一起参与犯罪的人(两人以上)”,按照李长栓等学者的研究,“共犯”这个术语西方法律已有术语,且内涵一致,完全可以译为“complicity(抽象名词)或multidefendant crimes(具体名词)”。由此可见,无论是人工翻译,还是计算机辅助翻译技术,在处理文化差异的能力方面都还尚待提升。

2.翻译规则差异使译文呈现出“一对多”现象

翻译实质上就是把源语文本包含的信息转移到目标语文本的过程,这个过程最重要的是在转换语言表达时保留源语文本傳达的所有内涵和意义。计算机辅助翻译的半智能化还不足以在翻译过程中兼顾语言文化的独特性和具体语境,当前能达到的往往是忠于原文形式的直译,不同的工具产出的译本千差万别。以《刑法》中“窝藏、包庇罪”术语为例,谷歌译为“crime of harbouring and shielding”,有道译为“crime of harboring or protecting”,腾讯翻译君译为“crime of concealment or concealment”,搜狗翻译为“crime of harboring and sheltering”,这与官方标准的译本“crime of harboring and covering up a criminal”均存在一定误差。这是计算机翻译辅助翻译过程中“一对多”的一个生动例子,说明软件底层法律数据库、语料库建设不足,单单采用刻板的规则抓取词汇进行翻译转换,会产生千变万化的译文。

3.法律术语库建设滞后使译文产出质量難以保证

我国法律术语库建设比较滞后,在国内已建成的众多术语库中,只有中国百科术语数据库一家涵盖了部分法律术语,有关法律的汉英术语数据库更是处于空白状态。法律汉英术语的标准化建设还处于摸索期,极大地降低了以术语库为突出优势的计算机辅助翻译的准确度,更何况,在不同语境中,很多法律语言也不完全对等的。倘若用于计算机辅助翻译的翻译记忆库、术语库、语料库根本没有或容量较小,软件就无法提取可靠的术语,无法把源语文本带入恰如其分的语境,不能参考习惯用法、目标语特点得出优质的译文。如在翻译“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等《刑法》术语时,计算机辅助翻译软件就显得无能为力,译文质量无法保证。

三、计算机辅助翻译在我国法律英译中解决对策

(一)建立法律汉英术语库

翻译是不同语言之间的转换,从某种程度上,它也是不同文化间的转换。文化差异造成的翻译误差对于机器翻译不可避免。要克服文化差异造成的翻译阻碍,最重要的是找到对等词,最大限度做到等值翻译,这是克服计算机辅助翻译文化因素限制的关键点。事实证明,文化差异大多时候都是能找到为目标语言使用者所接受的对等翻译的。法律术语的精确性要求和译名一致原则允许法律术语在翻译时牺牲文采重复使用同一个词表示同一概念或事物。国内汉英法律语料库资源匮乏,缺乏更新,使得法律翻译这类特殊领域翻译行业对语料库的使用受限,难以满足现有需求。按照单概念原则(single concept principle)进行标准化处理,能有效解决当前术语中存在的“一对多”现象。因此,需要利用计算机辅助翻译的半智能化优势,建立起一个科学、精准、完善的法律专业术语库。在后期计算机辅助翻译工作过程中,翻译软件可从术语专业库中智能定位、提取所需术语,从而让译者从纷繁复杂的重复劳动中解放出来,提高翻译效率。

(二)储备专门翻译人才

语言服务行业的发展也受到了诸多因素的制约,关键竞争力就是技术和人才。在不同语言,不同法律体系的翻译条件下,单纯依靠一般的计算机辅助翻译技术,难以实现法律语言翻译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权威性建设。这酒必须培养“翻译+技术+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专门法律翻译人才,充分利用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新能力,解决计算机辅助翻译在法律英译中的能动性和长效发展问题,才能从根本上提高计算机辅助技术服务法律文本翻译的整体质量。

(三)完善质量把控系统

国内法律法规的逐步英译,为外国了解、学习中国法律提供了便利,但在计算机辅助翻译下,我国法律法规的英译本质量却不容乐观。我国法律法规翻译呈现出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同一术语存在多个译本,不够严谨、规范、明确,严重影响译文质量,不利于中国建设“法制国家”进程。现阶段应进一步完善计算机辅助翻译的质量控制系统,对法律原文和译文的误差进行可计量化评估,并充分用好译文后期校对功能,全面杜绝符号、格式、大小写等低级错误,有效提高法律英译本翻译质量。

四、结语

每种语言的形成机制不同,每个领域的语言使用习惯也有独特之处,计算机辅助翻译技术在不同目标文本产出中表现出程度不一的翻译质量。一般而言,计算机辅助翻译在处理普通文体时等值性、产出率较高,但在处理法律英译文本时,还呈现出较乏力的状况,现有的计算机辅助翻译工具还无法替代法律英译工作,让译者以逸待劳。

因此,译者需要结合法律语言的行业属性,透析计算机辅助翻译在法律英译中存在的典型问题,对症下药,才能有效突破计算机辅助翻译在法律英译中的困境。随着区块链、大数据、智能化、神经机器翻译技术的迭代更新,跨学科应用的有机融合,法律汉英翻译术语库、翻译质量把控系统的进一步完善,以及“翻译+技术+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专门翻译人才的大量培育,计算机辅助翻译技术在法律英译中的应用必将迎来山花烂漫的春天。

作者单位:贵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基金项目:该文系2020年贵州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项目编号:黔教合YJSCXJH﹝2020﹞116)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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