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局成立始末
2021-04-29王定毅
华声文萃 2021年4期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
王定毅
1921年,党的一大召开时,鉴于党员少等特点,中央只设由3人组成的中央局。党的二大、三大、四大,虽然选举了中央执行委员会,但中央机构仍是中央局。
1927年4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于武汉召开。此时,全国地方普遍成立区、地执委会,工农运动空前发展,北伐大革命轰轰烈烈,党员人数也由1925年1月中共四大时的994人激增至57967人。中国共产党已经成为一个大党,中央机关仅有中央局的状况已不足以有效领导全党,因此急需“使中央成为强有力的中央”。中央政治局应运而生。
1927年5月9日,中共五大闭幕,大会选出了31名中央委员和14名候补中央委员组成的中国共产党第五届中央委员会。5月10日,党的五届一中全会召开,选举陈独秀、蔡和森、李维汉、瞿秋白、张国焘、谭平山、李立三、周恩来为中央政治局委员,苏兆征、张太雷等为候补委员,选举陈独秀、蔡和森、张国焘(后增补瞿秋白、谭平山)组成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陈独秀任总书记。这标志着中共中央政治局正式设立。
1927年6月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在党的中央机关一章对中央政治局做出了规定,主要内容是:第一,中央政治局由中央委员会选举产生,中央政治局的成员包括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若干名正式委员和候补委员。政治局候补委员参加政治局会议时,只有发言权而无表决权,正式政治局委员离职时候补政治局委员依次递补。第二,中央政治局的主要職责是指导全国一切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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