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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员工”缓解用工荒也面临新问题

2021-04-29刘宏宇

华声文萃 2021年4期
关键词:企业

刘宏宇

广东省东莞市人社局的数据显示,自推行“共享员工”以来,东莞全市1019家企业开展了对接,“共享员工”2万余人。经过一年时间的运行,该模式在实践中进展如何?面临着哪些共性问题?

用工企业达成社会共识

在人社部门的牵头下,“共享员工”涉及法律问题初步形成如下社会共识。

劳动者与借调企业构成双重劳动关系吗?从“共享用工”三方法律关系的性质看,在借调期间,出借企业与借调企业之间是劳动力借调民事合同关系,出借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维持劳动关系不变,而借调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只是劳动力使用关系,但不存在劳动关系,故劳动者与借调企业之间不会构成双重劳动关系。

劳动者借调期间的工资由谁支付?在员工借调期间,工资支付的责任主体仍为原用人单位,但出借企业和借调企业可以约定,借调企业应按时将借调员工的工资结算给出借企业。至于劳动者工资的支付方式,出借企业、借调企业和员工可以通过三方协议予以明确。

“共享用工”在借调企业发生工伤怎么办?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企业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企业与借调企业可以约定补偿办法。若员工在借调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出借企业应负责申请工伤认定和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借调企业予以协助。

面临新问题

2021年春节前夕,尽管采取多种鼓励措施留住员工在粤过年,但珠三角多家工厂依然缺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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