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天价片酬,越限越涨?
2021-04-29吕克
环球时报 2021-04-29
本报特约记者 吕克

在有“内娱”之称的国内娱乐圈,虽然天价薪酬早已不是新闻,有关方面也早在2017年就出台限薪令,但日前女星郑爽被爆出“一部剧片酬1.6亿、日薪208万”还是引发舆论震动。针对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上海市税务局28日晚经媒体确认正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北京市广电局也已启动对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比例的调查。
为何明星能轻易拿到常人工作几百年都无可企及的酬劳?制作方和播出方何以甘愿开出高价?明星又是怎样避开限薪令,用“阴阳合同”来逃避税务责任?在资本搅动下,这些都是如今“内娱”市场不为外人所知的畸形一面。
数据-利益-资本
4月26日爆出的“1.6亿天价薪酬”,其实已是郑爽和前男友张恒官司的“系列第二集”。之前男方在辩解关于孩子抚养权和2000万欠款时,就曾透露手中有关于郑爽“阴阳合同”和逃税的证据。在最新曝光的这份《倩女幽魂》项目细则中,郑爽的收入除了公示合同上的4800万,还有她实际控股公司所获的增资1.12亿,共1.6亿。以郑爽77天的拍摄时间来算,她平均日薪208万。按照限薪令的规定,郑爽4800万的片酬需缴纳40%的个人所得税。但公司增资的1.12亿不会按照这个税率缴纳——也就是说,郑爽疑似通过阴阳合同隐瞒了5000万左右的税务责任。若经税务机关查实,不仅要全额补交,还要处以四倍罚款和相关人员刑事责任。2018年范冰冰就因类似的逃税行为被处以总计高达8亿的追缴和重罚,虽然最后免于刑事追责,但演艺事业自此一落千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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