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逻辑结构出发,创设情境提高教学有效性
——以“公民基本义务”第二课时教学内容设计为例
2021-04-29刘晓佳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21年5期
刘晓佳
(上海市市东实验学校 上海 200082)
通过基础教育阶段的法治教育课程提高青少年法治素养,是践行依法治国战略的基础性举措。2016年,教育部与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上海市将义务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教材及课程更名为“道德与法治”。自2020年,上海市开始使用统编教材进行相关的教学工作。
相较于原上海市“思想品德”课程的教材及教学内容,统编“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材及教学内容增加了大量法治教育的内容。法治本身具有专业化、体系化的特征,本文作者作为一位多年从事初中思政类课程教学的教师,仍深感自身法治素养的不足,而面向法治素养更加薄弱的青少年,如何达到好的法治教学效果,更是亟待探索和解决的问题。
广大中小学思政教师对“道德与法治”的教学工作从基本原则与内涵、教学策略、具体教学方法与手段、作业设计等诸多角度进行了大量的探讨和实践。本文作者也在认真领会相关指示精神的前提下,依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初中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学指导意见(试行稿)》所给出的基本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指导意见,通过法治素养工作室的教研活动,对初中阶段法治相关内容教学进行了一些思考和探索。现结合八年级第二学期“理解权利义务”单元中一个课时的教学内容设计,介绍作者对于法治教育中教学内容设计的几点粗浅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