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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师范专业认证的化学专业实践类课程教学体系建设

2021-04-25郭承育赵维元郭丙银

青海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21年3期
关键词:课程教育教师

郭 珍,郭承育,赵维元,郭丙银

(1.青海师范大学 化学化工学院,青海 西宁 810016;2.青海师范大学 附属实验中学,青海 西宁 810008)

为促进全国高校师范类专业建设的规范化,不断完善教师培养体系,提高教师的培养质量,2014年,教育部印发《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针对中学、小学、学前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专业标准,提出认证要求,自2014年12月至2016年12月,教育部分别在西部省份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部省份河南省和东部省份江苏省,开展了师范类专业认证的试点工作,通过三个试点地区的认证实践,师范类专业的认证模式和认证标准得到进一步完善.2017年10月,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下文中简称《实施办法》,全国师范院校内正式开始推行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实施办法》在中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中的“合作与实践”部分提出实践教学体系要完整,专业实践和教育实践有机结合,教育实习、见习、研习贯通,并明确规定实习基地和教育实践时间的达标满足条件[1].《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提出:教师是反思性实践者[2],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所表现的教学行为,体现了教师的专业性,这种专业性的养成需要不断的实践和反思.教师具备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是对师范专业学生从教的基本要求,也是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基础.实践教学是培养合格教师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成为直接影响师范生培养质量的重要因素.如何完善本科化学师范专业实践教学,以提高师范生的实践能力,是专业实践教学改革需解决的问题,本文对此问题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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