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海保护治理政策下的农业社会生态响应
2021-04-24黄春丽
中国农学通报 2021年10期
殷 鉴,邓 丹,黄春丽,罗 佳,陈 玉,王 弢
(大理大学农学与生物科学学院,云南 大理 671003)
0 引言
农业是人类生存发展最基本的技术活动,也是自然生态系统富营养化、土壤侵蚀退化和气候变化等环境损耗的重要驱动因素[1-3]。在生态保护背景下,农业除受环境因素影响外,还受地方保护环境的农业政策影响[4-5]。政策实施下,农民作为农业生产的主要参与者,对于政策的认知和态度直接关系到农业发展的可持续性[6]。并且农民的参与度反映的是整个农业社会在政策实施下的响应度,政策的实践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社会生态系统复杂性的认识[7]。而社会生态系统又是人与环境紧密联系并相互作用的复杂系统[8-9]。因此,探索环境保护政策下以农民为主体的农业社会生态响应过程,可以为协调环境、农民和政策三者间的关系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
在山地面积高达94%的云南省境内,湖泊流域是全省经济发展和人口分布的主要区域,随之而来的是农业面源污染对湖泊生态的威胁[10-11]。洱海是云南省第二大高原淡水湖泊,是大理州经济最发达的地区。流域内环湖坝区人口密度高达260人/km2,其中又以农业人口居多,农田生产对洱海流域的生态环境已产生严重威胁[12-13]。在此严峻的形势下,政府为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制定了各种政策,如对化肥使用种类、对可栽植作物类型的严格限制[14]。政策实施下农民以及农业社会的响应,一方面关系到民生和洱海治理政策的推行效果,另一方面也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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