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观的反思
——从对象到方法论
2021-04-24宋峰史艳慧王博
风景园林 2021年3期
宋峰 史艳慧 王博
自19世纪德国地理学家将景观概念引入学术界以来,不同学科背景的学者纷纷对景观展开学科内或跨学科的讨论和研究[1-3]。有些研究使用了不同的名词表达[4],却都指向同一“景观”,表明对作为研究对象的景观的认识存在一定程度的区别,这源于不同学科界定景观研究对象时在研究材料、目的和方法上的取舍不同。而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学科,甚至同一历史时期同一学科内部,也存在着对作为学术术语的“景观”的阐释差异[5-7]。比如针对景观的研究,传统地理学总体上侧重于区域内自然和文化景观要素的综合性及其形成过程[8-10];历史地理学和景观史学则更侧重景观的起源和发展史,以及景观作为遗产的意义[11-13];人本主义地理学和新文化地理学在研究“文化景观”时,将“文化”作为首要关键词,强调“文化景观”的社会文化和政治过程对景观的塑造[14],其更侧重景观作为具有重要象征意义的精神和社会建构[15-18];景观生态学则强调处理人类社会与其生存生活环境间的关系等[19-20]。不同学科在借鉴景观概念的过程中,采用了不同的研究方法,对于景观内涵的理解不同。
景观一词的多重含义和不同研究视角所导致的景观研究对象和学术术语之间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不同学科间关于景观的研究缺乏一套可供对话的语汇和平台。事实上,众多学科关于景观研究的不同侧重和取向,基本都源于景观概念相对统一的学术指向,或许,不同学科关于景观研究在研究对象和方法论上的壁垒未必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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