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新外资审查框架下投资东道国政府的政策选择
2021-04-23李佳
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2期
关键词:策略
李 佳
(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上海 200093)
目前,全球处于一个新旧交替的变革期,各国不同制度、观念、市场深度交融,但很多不安定因素也层出不穷,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孤立主义倾向加剧,逆全球化趋势明显[1]。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实体,欧盟也面临很多动乱因素,英国脱欧成功削弱了欧盟整体实力,欧洲民族主义、民粹主义和种族主义等保守政治理念的回潮不断阻碍欧盟一体化的进程[2]。为保持欧盟领先的国际地位和经济实力,首先需要团结各成员国以推动联盟持续、稳定的发展,完善内部机制,维护欧盟整体安全利益。基于此,欧盟委员会试图收拢更多权限以应对当下时局变化和需求,尤其是外资审查领域的权限。
2020 年3 月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在欧洲爆发,欧盟各界都忧心外国竞争者会把并购目标对准本国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进而许多成员国都开始强化外资审查机制,例如德国、意大利和西班牙都扩增了外资审查行业,将生物技术、医学研究、医疗保健和公共卫生等与民众最基本安全利益息息相关的领域纳入审查范围[3]。欧盟委员会也提醒各成员国要灵活运用外资审查框架以确保本国敏感领域的安全利益。这些都表明欧盟对外国直接投资的警惕意识已有前所未有的提高。于2020 年10月正式生效的外资审查框架是在中国对欧盟直接投资迅猛增长这一背景下提出的,其指向明确,因而其实施对中国有很大影响,给中国对欧投资带来了很多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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