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听觉能力中调式感的培养
2021-04-23张玉涵青岛大学
艺术家 2021年3期
□张玉涵 青岛大学
音乐听觉是通过听觉领会、想象、思考音乐音响材料构成的一种能力。感觉是认识的初级阶段,它为知觉、思维和其他更为复杂的认识阶段提供了原始的材料。这些听觉材料与基础乐理、和声及音乐作品分析等学科知识相结合,从而使学生产生对音乐的抽象体验。听觉训练是视唱练耳学科中重要的教学环节之一,包括单音、节奏、音程、和弦连接、单多声部旋律等多方面的训练,其以音乐作品为起点,以乐谱为依托开展各种训练,而调式则贯穿于训练的始终[1]。因此,这些训练都必须纳入一定的调式框架之内,并始终将调式感作为听觉训练的基础,从而真正做到把调式感与理论知识相结合,使学生达到感性与理性的统一、认知与实践的统一。
一、调式与调式感的关系
调式在音乐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一直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古希腊时期便出现了关于调式的研究,到了中世纪,受当时教会的影响,教会调式形成,也称为中古调式;直至17 世纪初期才形成了我们现在常用的大小调调式。现代教科书中对调式的解释是,由若干高低不同的乐音,围绕某一有稳定感的中心音,按一定的音程关系组织在一起,成为一个有机的体系,称为调式[2]。所以大、小调式具有相对稳定的中心音即主音,且调式中各音级与主音之间的远近关系,决定了各音级的稳定程度。由此可以看出,调式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时期及不同的文化中一直处于主导地位,而调式感则是建立在这些调式理论上感知音高之间关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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