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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助力地方立法工作

2021-04-22吕亚南

检察风云 2021年4期
关键词:奉贤区联系点检察

吕亚南

基层立法联系点揭牌仪式举行

2020年4月21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基层立法联系点“扩点提质”工作推进会,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作为第二批基层立法联系点成功入选。

作为全市检察系统唯一入选单位,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与检察工作相融合,积极融入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宗旨践行,融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融入检察机关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融入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深化代表委员联络工作。

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在统筹区域内外资源的基础上,广听民意,旨在打造“规范化、专业性、特色性”基层立法联系点。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组织领导

作为奉贤区第一家,也是全市检察系统第一家基层立法联系点,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孙军检察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全院协力共推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立法联系点各项具体工作,同时由各部门推荐青年干部人选组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专班,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调度下,协助落实立法联系点相关工作。

围绕联系点建设和工作推进,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先后赴区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作汇报沟通,就工作思路及建立顾问单位、成员单位、专业人才库、信息采集点等听取指导意见。同时,走访区司法局,南桥镇、青村镇人大交流沟通,对于能否吸纳、合理利用区内现有资源做到心中有数。

为进一步细化、具体化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划,孙军检察长主持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由政治部、办公室、第六检察部等负责人员参会。会上,围绕“规范化、专业性、特色性”,就如何建设好聯系点、开展好联系点工作集思广益、出谋划策。

健全工作机制,做实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基础保障

围绕《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在兼顾既要满足联系点的“基层属性、立法属性、联通属性”以及广泛吸收民意民智的通用型功能,又要凸显检察机关专业特色的特殊型定位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区院《关于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全过程记载、存查的要求,划分台账管理类目,以年为时间单位分别建立电子和纸质台账,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开展过程中形成或产生的文字和影像资料按时间、类目逐一纳入,便于相关工作的回顾、总结和完善。在院本部专设一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日常活动室,并拟借助原青村检察室硬件设施和青村镇优质的法治建设基础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分部),以进一步拓展工作辐射面。

为统筹内外资源,突出智囊后盾作用,区院聘请区委政法委、区人大法制委、区监察委、区法院及部分在奉市属高校为顾问单位,参考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安排,动态选择相关委、局、行业协会和街镇人大等为成员单位,为在相关领域立法意见征集或评估中采集到具代表性的专业意见和基层民意做好铺垫。统筹区内司法队伍资源,除将区院各业务部门领头人纳入人才库之外,另协调法院、公安、司法、律工委按业务特长差别化要求推荐专业人才,形成优势互补的人才库队伍,助力提升立法意见征集质量。在将区院各业务部门、东方美谷检察室列为信息采集点的同时,委托公安分局,南桥、青村镇人大,西渡街道人大工委各筛选若干有工作基础优势的派出所、村、居作为立法信息采集点,确保立法意见征集等工作延伸到社会“神经末梢”。

主动探索合作机制,拟借力区内已有关联机制加强合作互动,借助各镇、街道设立的“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工作站”“人大代表接待点”等代表履职平台,“自下而上”广泛收集各类信息,从中筛选具有立法价值的民声民意,为计划编制、前期调研、立法评估、完善社会治理等厚植基层土壤;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组织社会宣讲、传播宣传视频等形式,将集中民智民意的立法成果“自上而下”畅达至基层人民群众,营造法律法规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贴合专业性质,凸现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检察特色

融入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宗旨践行,发挥控申检察“司法为民”前沿窗口作用,结合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加强信访诉求信息汇总梳理分析,主动监测汇集在检察信访环节的立法、司法、守法问题,顺应服务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形势要求,在加强针对性司法保障的同时,关注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涉及法律法规政策等层面的困境,用好来自东方美谷检察室、企业联盟平台、区工商联等渠道的涉企信息,及时归集上报,为夯实“稳增长、保就业”的民生根基提供助力。

融入“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中,依托刑事打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民事行政裁判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等领域的公益诉讼介入等办案过程,敏锐捕捉事关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控、产权保障、私权保护、行政行权、民生安乐等方面的第一手信息,充分利用基层检察机关工作优势,为相关立法完备提供鲜活素材和专业意见。

融入检察机关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主动将工作触角向市域社会治理延伸,注重收集案件中反映的倾向性、趋势性社会管理问题以及调研走访中基层人民群众反映的区域社会治理短板。在以检察建议方式助推完善社会治理,参与共商共建共治活动的同时,利用相关调查分析研判成果,主动为立法计划草案的制定和法律实施评估等建言献策,推动更深层次的社会治理。依托社情民意收集渠道,广泛听取对检察职能履行、检察服务需求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反向审视自身检察权运行质效,进一步改进检察权运行监测机制,通过深化完善检察治理积极作用于社会治理。

融入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深化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将开展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作为强化接受人大监督意识,拓展与代表委员日常联络的新路径。通过听取讨论审议检察工作报告、专项工作报告,邀请观摩检察开放日、来院视察工作、参与公开听证等监督联络方式,收集代表委员对区院司法等活动的意见建议。同时,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工作部署,视法律法规草案内容涉及领域,区分代表委员行业分类,以网络推送或邀请参加立法意见征集会等途径,充分听取代表委员对相关立法草案的意见建议,为代表委员参政议事搭建新平台。

自授牌以来,区院先后就《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草案)》《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开展立法意见征集,共采集意见和建议76条,其中9条被部分采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领导至区院调研视察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充分肯定了区院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传声筒”“直通车”的有效作用。

下阶段,区院将围绕《关于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根据市人大立法活动安排以及区人大要求,持续参与落实好“立法规划、计划编制、法规草案意见征集以及法规通过后实施评估”等环节的工作任务,积极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应有作用,重点提升联系点自身工作能力,围绕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加深对“立法全过程民主”的认识和理解,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提升立法信息采集方面的筹划、组织、调研等能力水平。同时,用好工作网络资源,在构建好工作网络、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与顾问单位、成员单位、人才库、立法信息采集点的工作互动,着力提高立法意见征集质量;积极落实会签协议确定的工作内容,着力拓展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外延,丰富工作成果。区院也会继续发挥检察职能优势,立足专业机关型基层立法联系点法赋职能定位,引导各业务部门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升工作敏感性,注重结合自身检察办案领域收集、反馈立法相关信息,从专业工作视角为完善立法、优化治理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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