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征标的π-诱导
2021-04-21常学武李晓娜
常学武,李晓娜
(山西大学 数学科学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6)
0 引言
本文只考虑有限群,特征标定义在复数域上。为叙述本文的研究问题和背景,我们需要先概述Gajendragadkar[1]引入的两类重要特征标。
设G为π-可分群,π为素数集合,χ∈Irr(G)为G的一个不可约复特征标。如果χ(1)为π-数,并且对G的每个次正规子群S以及χS的不可约分量θ∈Irr(S),均有θ的行列式阶o(θ)为π-数,则称χ为π-特殊的特征标,简称为Xπ-特征标,全体记为Xπ(G)。因为G同时也是π'-可分群,故可类似定义π'-特殊的 特征标 ,亦称 为 Xπ′-特征标,全 体记为Xπ′(G)。
下述乘积定理也许是π-特殊的特征标最为基本而重要的性质,亦可见Isaacs最新教材[2]中定理2.2。
Gajendragadkar乘积定理设G为π-可分群,如果α,α'∈ Xπ(G),而β,β'∈ Xπ′(G),则αβ∈Irr(G),进而,如果还有αβ=α'β',则α=α',β=β'。
一般地,如果χ∈Irr(G)存在分解χ=αβ,其中α∈Xπ(G)而β∈Xπ′(G),则称χ为G的一个π-可分解的特征标,简称为Fπ-特征标。G的所有Fπ-特征标的集合记为Fπ(G)。根据上述乘积定理,如果χ∈Fπ(G),则其因子α和β均由χ唯一决定,分别称之为χ的π-特殊因子和π'-特殊因子。在本文中我们依次记为χπ和χπ'。
目前人们已经发现和证明了很多关于Xπ-特征标和Fπ-特征标的重要性质和定理,并且获得了广泛应用,特别是Isaacs据此创建了π-特征标的理论。仍设G为π-可分群,其中π为某些素数的集合,记为G0的G所有π-元素的集合,称G0上的复值类函数φ为G的一个π-部分特征标,如果存在G的特征标χ∈char(G)使得φ=χ0为χ在G0上的限制。如果一个π-部分特征标不能写成两个π-部分特征标的和,则称为不可约π-部分特征标,简称为Iπ-特征标,全体记为Iπ(G)。根据著名的FongSwan定理,当π=p'时,则Iπ(G)恰为 IBrp(G),即不可约的π-部分特征标等同于关于素数p的Brauer特征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