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与信用风险的联动机制研究
——基于双重差分法
2021-04-21宋樊君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1期
宋樊君
(青岛银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山东青岛266061;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北京100028)
一、引言与文献综述
当前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已引起多部门的广泛关注。2018年,国务院印发《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及《关于印发〈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的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对地方全口径债务进行监测,并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进行全方位摸底。以上两个针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新一轮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监管大幕的拉开。
然而,当前融资平台转型并不顺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型面临诸多挑战和困境。根据银保监会发布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全口径融资统计表》,①资料来源:中国银保监会《2019年第二季度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名单》。截至2019年第二季度,全国共有融资平台11737家,按照政策要求,以上融资平台被分为监管类(仍按平台管理)和监测类(退出平台)。随着监管的升级,已有2710家融资平台被调出融资平台名单,仍有9027家公司按平台管理。从各年退出融资平台的数量来看,2015—2018年各年调出融资平台名单的数量分别为66家、130家、146家和151家。然而,与全国1万余家的融资平台规模相比,各地融资平台退出银监会监管名单的平台却少之又少。“43号文”②2014年9月21日,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2015年5月11日,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颁布《关于妥善解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的意见》。发布后,那些退出名单的融资平台又有多少真正实现了市场化转型,这很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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