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普惠金融测度及影响因素研究
2021-04-20毕金玲潘美彤
毕金玲 张 潇 潘美彤
(东北财经大学 金融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5)
一、引言
联合国在“2005 国际小额信贷年”组织专家编写了关于普惠金融的蓝皮书,正式提出构建普惠金融体系(Inclusive Financial Sectors),并指出加强普惠金融体系的结构建设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必要举措。2009 年以来,二十国集团(G20)组织成立了普惠金融专家组及全球普惠金融合作伙伴组织(Global Partnership for Financial Inclusion,GPFI),积极推动普惠金融体系在全球范围内的构建,并在指标选取及框架构建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3年11月12日,我国将普惠金融这一概念正式写入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之中,表明普惠金融这一理念已经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是金融体系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迫切需求,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体系构建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进一步促进普惠金融发展,2015 年12 月,国务院印发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该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 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特别是要让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残疾人及老年人等及时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 年)的通知》精神,推动辽宁省的普惠金融发展工作,结合《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产业金融的若干意见》,辽宁省制定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 年)》。但是关于普惠金融指标的测度及影响因素,各个国家及地区受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结论并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