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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经

2021-04-19蒋蓝

山花 2021年4期
关键词:渡鸦爱伦乌鸦

蒋蓝

从白乌到白鸦

有些鸟是借助文化的阵风而飞舞,比如仙鹤,比如鸩鸟,比如凤凰。

有些鸟是在扇动翅膀积蓄、孕化气流而御风飞翔。比如乌鸦,比如乌鸫,比如杜鹃。

杜甫于安史之乱爆发后的第二年(公元756年)写作的《哀王孙》,开头即说:“长安城头头白乌,夜飞延秋门上呼。又向人家啄大屋,屋底达官走避胡……”这是颇有预示性的一幕:在长安城城头,突然伫立着一只白头乌鸦。夜暮下,它还飞进延秋门上哇哇长噪。这个怪物又向大官邸宅啄个不停,吓得达官贵人们,为避胡人纷纷逃离家园。

极端之物具有极端之姿,暗含极端之事,犹如鸩鸟乱飞、黑虎现身。所谓“雪白鸦青”,两者本重合不到一起,可偏偏就是这么神异的事情,雪鸦竟然来了,雪鸦飞过,不久雪就会随之而来,似乎雪鸦是大雪的急先锋。在杜甫眼里,见异则鸣的乌鸦,换装为白鸦,更预示不祥。诗歌固然附和了此一时节王纲解纽的兵荒马乱,但也有人并不这样以为,反而以为是盛世之兆。

隋大业九年(公元613年)十二月,陕西凤翔人向海明起义,突然有白乌鸦哇哇长噪,和尚出身的向海明视为吉兆。唐朝之前的漫长时期,古人均视白鸦为瑞物。比如《东观汉记·王阜传》:“甘露降,白乌见,连有瑞应。”比如《南史·范云传》:“时进见齐高帝,云有献白乌,帝问此何瑞,云位卑最后答,曰:‘臣闻王者敬宗庙,则白乌至。”

和尚向海明于是自称皇帝,即以白乌为年号,当是依据《汉书》等文献中眭孟这一典故。

元凤二年(公元79年), 泰山东麓的莱芜山上巨石自立,白鸟云集,鲁人眭孟推《春秋》之意,认为“泰山石,岱宗之岳,王者易姓告代之处”,“当有从匹夫为天子者 ”。(《汉书·眭孟传》)后来朝廷以妖言惑众,大逆不道的罪名将其处死。向海明认为既白乌出现,那就顾不了那么多了,农民出身的和尚自然也可以当一回皇帝。不妙的是,向海明很快就被隋将杨义臣击败了。看来“白乌”的年号并未改写僭越行为的失败,反而成为了乌白马角的例证。

各地发现白乌进献朝廷,文人学士撰文称赞白乌、白鸦为吉祥的记载历朝历代都不少见。唐朝著名政治家、文学家张说(公元667—730),一度执掌唐朝文坛三十年,曾到灵州(今宁夏吴忠市境内)出任首任朔方节度使,曾撰《白乌赋》(又名《进白乌赋》)进献唐玄宗。《白乌赋》里特别指出:“有莫黑之凡族,亦变白而效灵,感上仁于孝道,合中瑞于祥经。若夫事出神妙,理以舒卷,既集王屋,飞随帝辇,捧日高翥,迎风细转,识句句于招呼,每哑哑于吻吮。以其雪羽霜毛,冰精玉状,拔奇绿林之下,赏异紫台之上。”就是说,这是乌鸦阵营里特意委派出的辅佐帝王的白乌,忠孝反哺,天道循环,所以好事连连。

唐玄宗一读大悦,专门撰墨诏《答张说进拜乌赋》,皇帝不但得到了好文章,还得到了那只神鸟:“得所进白乌,符彩明媚,助日扬辉,白羽翩翻凌霜比色。况乎反哺斯重,能仁是高,对之有观,情不能已。又览所进,放言体物,词藻浏亮,寻绎研味,披玩无厌。所谓文苑菁华,词场警策也。今赏卿金五挺,银十挺。”就是说,特别赏赐了张说黄金五根、白银十根。

可以发现,唐玄宗对白乌的描述很接近白乌鸦,这是雀形目鸦科数种中白色乌鸦类的俗称。白乌大体有三类,一种叫做斑驳鸦,身长40多厘米,颈项上有白色的圈,胸部是白色的羽毛;另一种叫白颈大渡鸦,颈部和背部都生长着月牙形的白毛,非常好看;还有一种叫斗篷白嘴鸦,嘴是白色的。当然,唐玄宗看到的也可能是白头椋鸟。

尽管唐朝以后世俗中对乌鸦的好感发生反转,但奇异的白乌鸦却是例外,继续统领着道德的高标。浙江省的瑞安市在三国吴国之时,原为安固县,因为唐朝天复二年(公元902年)有白乌栖息该县的集云阁,该县取白乌象征瑞祥平安之意,改名为瑞安县,即现在的瑞安市。

白乌蹁跹,聒噪不已。其实,它们一直在等待一个能够为之造像者,让世人铭记它们的風采。

几年前我去青城山上清宫开会,那里是张大千先生1940年在青城山居住作画之地。抬头朝山上四望,发现一只白色的鸟飞来。在青城山,一直有白色乌鸦出没,但很不容易现身。当年,一位樵夫就曾把自己捕捉的白乌鸦敬送给了张大千。张大千认为白乌乃特别珍稀的祥瑞之鸟,为表感激,当场赠其亲笔画的《秋牡丹图》。此后,张大千以这只白乌鸦为模特,往往是吃过午饭,便在画室门口,给白乌鸦添食,看着它往瓷罐里啄水,梳理羽毛,反复观摩,先后绘制了姿态各异的《白乌图》《红叶白乌图》等多幅佳作。当然,张大千在青城山还蓄养了一头黑熊和一头金钱豹,这是后话了。

而根据张大千女儿张心庆回忆,情况全然是另外一回事。

1944年春季,张大千一家住在成都骆公祠(原为蜀汉赵云洗马池旧址,晚清时节建有纪念四川总督骆秉章的祠堂),收到朋友在青城山捕捉到的一只雪鸦。这只雪鸦极为罕见,除了尾部有些许黑羽之外,周身雪白,而杜甫诗歌《哀王孙》中写过的白乌,仅仅是“头白乌”,眼下这只显然更为特异。张大千非常珍爱,叫人给老友、蜀地国画名师张采芹送信,请他前来一睹神鸟。张采芹又邀约了林君墨和杨孝慈两个朋友一道来观赏。他们一面品茶,一面逗鸟。言谈中谈及花鸟技法,张采芹技痒,见大千画桌上刚好有一斗方宣纸,就展开画纸写生。张大千一见连声称赞,又提笔为雪鸦添了一茎树枝,枝梢还生出两片嫩叶。一幅《雪鸦图》就这样玉成了。张大千欣然题记:“甲申三月二十六日。友人从青城携来雪鸦见赠。君默、采芹、道慈诸公来赏,采芹道兄对影写生,命余补老枝新绿,并为记。大千张爰。”写完盖了大千印章,采芹也补印于下。四人欢聚了一整天才告别。

《张大千谈艺录》里记录了他的观鸟心得:“一种鸟有一种姿态,燕子与鸽子是不站在树枝上的,鹤与鹭是蜷一足而睡的,等等。倘若只了解鹤与鹭,就拿它的姿态,来画其它的鸟,这岂不是笑话。乌鸦与喜鹊,动态是绝不相同的,若将黑皮袍脱下来穿在喜鹊身上,就说它是乌鸦,那是绝对不可以的。所以必须观察种种微妙的动态:啼晴、调音、踏枝、欲升、将飞、欲坠、欲下、反争、飞翔、欲啄,等等。以上各种姿态,胸中都明白了,画时自然会得心应手。”由此可见大千先生观察细致入微之能,以及技法超拔众人的原因。

现代篆刻家陈巨来《安持人物琐忆》记录了这段“乌鸦逸闻”:“他所画各式飞禽,颜色五花八门,可谓佳极矣。一日余询之曰,‘这鸟何名?大千笑云:‘吾在四川青城山久,所见各色飞禽,多至数百种,都不能举其名,所以吾画的鸟,一只白色鸦,确有之物,其他悉以意为之,想世界上当有这样的吧。在第一次展览会上,有一幅《古木丛林图》,中画二乌鸦,穷斗,缠绕之状,如生也。据云在成都庭院中时见此状,故写生也。”

有学者指出,大千题画时曾写道:“青城山中樟柟漆树,未秋先红,璀灿如锦”,指的就是《红叶玉鸦》等画作中的这种红叶,是他在青城山居住时秋冬之间庭院中的实物。枝上栖息的白羽鸟,张大千名之为“玉鸦”,有时也称作“雪鸦”,是大千先生在青城山及成都所蓄养的一种异鸟。

这就是说,张大千至少在蜀地有两次与雪鸦相遇的经历。

晚清魏源《赠谢默卿明》诗之二:“徒闻牛戴角,不见乌白头。”但在我看来,即使不是处于神异的时代,所谓不可能的事情,却总能在想象的视野中渐渐落地。

雪鸦、白乌是因非常罕见的鸟类变异现象而出现的珍稀物种。山里人说要百年才会出一只,能够看见的人都是有福气的人。那天在青城山出现在我视线里的,是不是一只白乌鸦呢?

难道白乌已经从密室的宣纸上飞离,飞回到了自己魂牵梦绕的故乡?!

法国作家雨果换了一个角度,说:“经过这一场乱斗,我们都不改本色,他们白得像乌鸦,我呢,黑得像天鹅。”

雅安遇鸦

蜀地雨城雅安,其“雅州”之名,始于隋文帝仁寿四年(公元604年)。一千四百多年前,雅安地区开始使用“雅州”这一名号。从此“雅”名便和雨城结缘。

史学大家任乃强在《雅安八县地名考释》中指出,“雅”在羌语里系“牦牛”之意,“五头牦牛”羌语的读音即为“雅安”。雅安山之名,就是为纪念羌人以五头牦牛为食,抵抗獠人入侵的壮举。但古藏语认为,雅安之名源自藏语“牦牛尾巴”。无论是古羌语还是古藏语,显然汉语里的雅安是记音而来。这一情况在藏彝走廊很多,雅安的近邻峨眉,也是记音。

雅安一地,尤其是靠近天全二郎山、汉源大相岭等地,乌鸦极多,体型硕大。1863年5月,翼王石达开在石棉一带连续被清军击退,最终退到的地方就是大渡河著名回水区“老鸦漩”,那里的悬索桥桥头巨石阻挡河水形成一个巨大的涡漩,滞留了河道的很多漂浮物与尸体,引来大批乌鸦,老鸦漩因此得名。河面的水漩与空中的飞旋,互嵌对撞,由此谱写了大渡河的历史。

雅安是平原向高原的过渡地带,小嘴乌鸦、大嘴乌鸦、秃鼻乌鸦之外,也常见高原最大的乌鸦——渡鸦,渡鸦一旦发现食物就兴奋鸣叫,被称为“鸟中鬣狗”的胡兀鹫寻音而来,轻易将渡鸦挤开,使其只能拾取一点肉屑;而当渡鸦发现危险,一边鸣叫一边飞走之际,胡兀鹫也知趣地回避了。

许慎《说文解字》:“雅,楚乌也,秦谓之雅”,说春秋战国时期,秦国人把“楚乌”叫作“雅”。但“楚乌”并非是“楚国的乌鸦”,李时珍《本草纲目·禽三·乌鸦》说得很明白:“楚乌”乃乌鸦的别名。

其实,古人注意到了鸦属当中的区分。《孔丛子》之《小尔雅》说:“大而纯黑反哺者乌,小而不纯黑不反哺者雅。雅即乌之转声。字亦作鸦,作鵶。”

“雅”的小篆字形,是由“牙”和“隹”(读作zhuī)组成。“隹”在甲骨文中,是一只短尾鸟的造像,指称短尾巴的鸟儿的字,总会嵌入“隹”。“牙”用以表声,是拟乌鸦叫声。文字里的鸦大多是仰头张口的样子,也有人认为上面张着的那张口,是暗示它们是以声音来彰显存在的。古罗马作家普林尼在《博物志》里就认为,乌鸦就“像被人掐住脖子似的叫喊,宣布的是凶兆”。由此可见东西方学者的一致意见。

“雅”是会意字,也是形声字,它的最初读音是“哇”,具有明显的鸦属特征。约在北宋时期,人们又造出了“鸦”字来专指乌鸦,“雅”字的原义消失,读音也随之改变。于是呀——雅,就高雅、正义起来了。尽管在雅安山区,乌鸦们仍然在高低声鸣叫,宛如疾风荡起的山峦。

咿——呀——呀……

乌鸦的眼睛

从《说文解字》看,“乌”字像“鸟”,但没有眼睛。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解释说:“鸟字点睛,乌则不,以纯黑故不见其睛也。”

其实,黑鸦的眼睛并非纯黑,它的身躯满溢之光并未对头部形成遮蔽。乌鸦喜欢发亮的东西,圆形,而且能一口叼住,凭扇动双翅可以带走的。

藏族民歌里,有“凶恶的黑嘴乌鸦猛地扑来,以为是尸体要啄我的眼睛”的唱词,乌鸦啄去人眼的事情不多,却有被啄瞎的牛羊。极度饥饿的时节,或者是发情了,乌鸦的确会飞啄人的眼睛,它以为人的眼睛是珠子。晶体是黑鸦炫富求偶的一种方式,雄性的乌鸦为获得爱情就会收集很多亮晶晶的东西,放在自己的巢穴附近,亮晶晶的东西越多,目迷五色,获得爱情的可能性就越大。一个拒绝被光芒照亮的身体,却渴望着光芒将自己的情欲曝光,这是乌鸦的深刻悖论。

但乌鸦为此恼羞成怒,双目圆睁。

乌鸦喜欢眼睛,它们吞吃动物脑子之前,总是首先吃掉眼睛。

有一句西谚:“一只乌鸦不会啄另一只乌鸦的眼睛。”

而蒙古人的谚语说得就有意思了:“乌鸦也吃乌鸦的眼睛”。

倦 鸟

疲倦不堪的乌鸦飞不动了,但仍然在飞,在觅食。乌鸦将明媚的夕光挡在翅膀的气流之后,看上去就像逆光中四周发亮的日全食。当满溢的金光即将把它漂白之际,乌鸦侧身,拒绝了这一加冕,像一根白炽灯中的钨丝。

中 道

在独角兽眼里,世界的中道与两极,已经被自己举在头顶。善恶纷披,燃犀烛怪。

而在乌鸦看来,夜与昼的变化易位,均在自己的羽翅之间完全打成一片。

乌鸦的“鸦毛信”

能够在梦中与乌鸦一起飞翔是幸运的。

卡夫卡在漆黑的空中,看見更黑的鸟影。

能够与纯黑的事物相伴是幸运的。

卡夫卡与乌鸦一道下坠,显示了深厚的情义。

更幸运的是,醒来时,一片洁白的鸟羽穿过布拉格的阴霾,飘落在他的额头。

乌鸦与乌鸫

乌鸦与乌鸫不容易相遇。

但有一次它们同在闪电的屋檐下,它们立即紧紧叠压在一起。

黑到发出光,拒绝了闪电的漂白。

鸦语者

超迈的鸟总是高飞疾走,远离尘嚣。它们是天之骄子,忙于天上的生活。

希望靠近人类生活的鸟儿,除了食物原因之外,它们无力高蹈,必须用一技之长来换取继续下去的机会。有些鸟儿乖巧,羽色靓丽,就成功了。这其中奇怪的恰是喜鹊,喜鹊作为鸦科鸟的代表之一,叫声跟乌鸦同样是粗鸹的,但在古人耳道里,却成了喜庆之音。四川方言称喜鹊为“鸦雀子”,反而指出了其身份。彭乘《墨客挥犀》指出,“北人喜鸦声而恶鹊声,南人喜鹊声而恶鸦声”;洪迈《容斋随笔》里写道;“北人以乌声为喜,鹊声为非,南人反是”。

还有一些走中间路线的鸟,比如白鹭、灰鹭、斑头雁、白鹤之类,不即不离,貌合神离,也在人们的视线内外存活了下来。但乌鸦近距离地叫喊,反复提示,耳提面命,引起了听众的极大不快。人类历来青睐示好者,藐视恶事的预言家,尤其是真正的“鸦语者”。宋朝诗人谢翱《送人归乌伤》有“饥鸦啄雪枝上啼”之句,这样的乌鸦无需豢养,就比雅典娜的猫头鹰更为搭配。而在北欧的神话当中,两只乌鸦分别站在大神奥丁的左肩与右肩,一名福金(Hugin),一名雾尼(Munin),分别代表着思维和记忆。它们是奥丁的眼和耳,可以观看和聆听世界上的一切隐秘之事。

尼采不能不采用反讽的口吻说:“也许,智慧在世上只能以被尸臭激起欲望的乌鸦的形式显现?”

异端认为,既然地狱熟门熟路,那就不去了。“乌鸦带我去天堂!”但乌鸦更喜欢带先锋们去往不知道通往哪里的路上。失去向度,失去目标。先锋和乌鸦就像荒野里的细流,慢慢干涸,直到黑夜填满、充溢它们的脉管。

黑夜深处并非黑暗,黑夜深处是未知,未知搅动黑色,黑色孕育黑暗,黑暗发出黑到深处的光,光——满溢了幽蓝。

鸦语是黑中发亮的,非人工锻造,是收敛了一切火与热的陨铁。所以,这个世界除了光明就是黑暗,除了软弱就是玉碎之外,乌鸦站在暗处,为黑暗缀起了一道黑色的边际,如刀刃之铬,黑暗就比光明的幅度,多出一寸。

鸦 默

孔雀的叫喊比乌鸦更为惊心动魄,孔雀艳帜高张,而乌鸦反而谦逊地黑漆成一团。

按照物性而言,黑羽与怪叫是乌鸦的属性。但无论如何,依照黑羽与怪叫也还原不出乌鸦。

杜甫说“野鸦无意绪,鸣噪自纷纷”,如果乌鸦“有意绪”呢?鸦默雀静,也许就有心思重重的乌鸦。而一群乌鸦的沉默涂染了整个树林,妖氛略逊,严重程度胜于沉默的塞壬。

地铁站的乌鸦

地铁成为了最为便捷之途,它毫无风景地直达天堂。

一天下午,我在三瓦窑空荡荡的地铁站看到一只乱飞的乌鸦,它引起了一阵骚动。按理说它不应该深入地下,这就像它飞到了自己巢穴密织的底部,灯光组成的枝丫阻止了它的进入,但地铁站源源不断的凉风制造了一种燥热的天空所不具备的清凉,乌鸦在地铁站寻找到了自己的夜晚。一阵更为强烈的凉风从隧道深处吹来,前面似乎有一个太阳,乌鸦笔直地逆风而去,在它生命的最后一刻,构成了一幅金乌图。

峨眉山的乌鸦

清末民初,四川大儒赵熙曾对峨眉山名称来源有过独到的见解。《峨眉行卷·叙》中说:“是山当涐水之眉,眉者,湄也,以水得名。”他认为,“峨眉”应该是“涐湄”,涐指涐水。《说文解字》:“涐水出蜀汶江徼外,东南入江,”也就是今天的大渡河。赵熙在五次登临峨眉山的诗词里,多次提及“昏鸦”“晨鸦”“晚鸦”“金鸦”。

傅振伦先生(公元1906—1999)是著名的中国档案学家,抗战时期在重庆、成都等地从事历史方志研究。其回忆录《七十年所见所闻》成稿于1984年,其中有《乌鸦白鸦》一篇:

“我们常见的猪,毛色黑,但也有色白的。常见的乌鸦色黑,但四川乐山则有白鸦,声状一如乌鸦。《尔雅》说,纯黑反哺谓之慈乌,小而腹下白;不反哺谓之鸦乌。白头而群飞者谓之燕乌,大而白头者谓之仓鸟。俗语说‘天下乌鸦一般黑,未必尽然。”(《七十年所见所闻》,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06—107页)

这一记载较为珍贵之处还在于,乐山、峨眉一线的白鸦多为传闻,通过这记载可以坐实,而且我在报国寺一带还见到过它们飞雪一般的身影。

峨眉山到瓦屋山沿路的乌鸦很多,体格均较平原的大,从海拔七八百米到三千米,成为了乌鸦的领地。据村民说,它们张大了翅膀也可以变老鹰。我每一年都会来这一带住上一阵,记得去年冬季来的时候,早晨从七里坪到达零公里,全是大雾,突然一阵大风把云吹开,看见了密密麻麻的雪山,雪并不厚,与高挺、黝黑的杉树相映衬,宛如国画里披麻皴的笔法。一群乌鸦嘎嘎叫嚷而过,很快,大雾又群起,笼罩了全部山水。这是我目前看到过的最壮观的峨眉冬景。

乌鸦群飞,一如思想的哗变,将云气扰乱,但云气很快又停息于冷杉之上。我没有见过一只黑鸦独飞的场景。

藏区有一个不成文的说法,凡是有寺庙的地方,必有雪豹出没。我们似乎也可以说,凡乡野民居密集处,总有乌鸦现身。除了孤独的渡鸦,乌鸦不怕人间烟火气。

乌鸦是聪明的,它们一般聚集在寺庙附近,那一带的乌鸦体型都比较大。凡是听见乌鸦交错而起的长鸣,肯定有寺庙隐身于林涛之间。比如在遇仙寺、洗象池那里乌鸦叫得得意。而乌鸦再次飞临,距离仙峰寺也不远了。金顶之上,则成为了乌鸦麇集之地。

这些乌鸦早成为经堂的常客,出入为常,毫无诧异之态。

一位名叫智钦丹贝尼玛的大德在一首道歌里说,很多乌鸦发出的叫喊都是能受持智慧分或者方便分的殊胜密咒。我偶尔听到它们在大经堂顶上念“嗡阿吽”,这些乌鸦其實是菩萨在给人们宣说妙法吧。

律藏中说:“比丘日升起,乌鸦出叫声,农夫耕田地,猩猩皆啼哭,是故当精勤。”太阳升起是指佛出现于世间;乌鸦出叫声是指讲经说法的上师善知识宣说正法;农夫耕田地表示具有福德的施主涌现;猩猩皆啼哭义为此时诸魔不欢喜。

我不反对渴望成为雄鹰之辈。我觉得乌鸦就是自己的榜样,只是不要像峨眉山的白头乌鸦那样。要黑,黑成一块炭,拒绝燃烧。

昨天下午我独自顺曹溪栈道走了几公里。左侧是山麓,右侧是蜿蜒的石河。乱石布满的河道上空,有乌鸦群振翮而过。它们哇哇长噪,将沉睡的石河唤醒过来。小水深流,那些藏匿于冰臼洞里的梦,吐着气泡,在寂静的时光中“啪”的一声,就熄灭了。再看乌鸦,已消失在峨眉山的低云间。天色晦暗,细雨说来就来了。

在缺乏正法甘露的岁月,我既不需百般辛勤、花费资财,也无需患得患失,当能够将乌鸦的聒噪化为一道飞泻而下的泉声,就不枉了乌鸦的苦鸣。

成都的乌鸦

近年在成都东华门遗址的发掘中,蜀王府后花园的河道、拱桥、水榭以及城墙等遗存相继被发现。在蜀王府河道填埋物中清理出近7万件动物遗存,其中鸟类遗存共35048件,哺乳动物遗存30105件。研究人员认为,出土鸟类遗存数量远超哺乳动物,体现了先民对肉食来源的倾向性。相比哺乳动物而言,先民有可能更喜爱食用鸟类动物。鸟类中包括家鸡和雉在内的雉科动物和鸭科动物比其它鸟类要多,并且雉科动物要稍多于鸭科。看来鸡无论口味还是营养都更受人们欢迎。在鸭科动物中,家鹅的数量又远超家鸭和小型鸭科动物数量。这说明蜀王府人员对鸟类动物的食用量,从多到少的顺序是鸡、鹅、鸽子等。另外还发现了鹤、乌鸦等遗存,它们极可能并非食用品,而是王府豢养或者死在后花园里的禽鸟。

这一推论未必正确,笼养鹦鹉、八哥、画眉的大有人在,甚至连凶悍的海东青都有人豢养,但是至少在清代之前,蜀地没有养乌鸦的习俗。神鸦浑身散发着黑曜石一般的力量,无人敢豢养神灵。

从发现的飞禽遗存来看,也不排除明朝蜀地有食用乌鸦的饮食习俗。

杜甫于唐肃宗乾元二年(公元759年)年底来到成都,在百花潭北、万里桥边营建一所草堂。經过两三个月时间,到第二年春末草堂落成,杜甫写了著名的《堂成》一诗,其中有“暂止飞乌将数子,频来语燕定新巢”之句,桤木林长成了,就有很多鸟来此做窝,诗人看到了一群乌鸦,乌鸦家庭还生出了小乌鸦,还有一对翩翩飞来的燕子。可见,乌鸦与燕子,历来是成都民居的典型动物。

旧时的青羊宫一带,地域阔大,而且林盘星罗棋布。作家李劼人的祖坟就在青羊宫附近,楠木成林,后成为他取木制作书柜、家具的来源。在李劼人笔下,成都的乌鸦不时跳动在字里行间,在短篇《好人家》里,他描绘说:“清晨,不依季节,不论钟点,除了老头子和春梅外,一家大小完全依照乡居的良好习惯,同乌鸦一齐起床。起床后,并不忙着梳头洗脸,扫地掸灰,而第一忙的便是弄早饭。女的全下厨房,男的则上街买菜,和打扮几个小孩子。”

青羊宫被合围于翠竹、楠木、银杏、古柏、黄葛树、桤木、槐树之间,浓荫蔽天,绿云匝地。林子一大,什么鸟都有,成群的喜鹊、老鹰、乌鸦、麻雀、杜鹃鸟飞来飞去,尤其乌鸦在数量上占绝对优势,它们生活很有规律,每天晨曦初现,淡淡晨雾中就传来它们的聒噪,声音之大,可传出十里。少顷,青羊宫大殿的雄浑钟声也响起来。鸦噪于前,钟鸣于后,奏出一章古意苍茫的西蜀坝子晨曲。待旭日尽现,乌鸦们也陆陆续续飞往四面八方。

这是乌鸦出工。乌鸦飞向附近的乡村,分头活动。它们仗着势众,经常超低空飞行,甚至与人擦头而过,翅膀扇起一阵风,“呼呼”掠过,所谓“乌云罩顶”,老百姓避之不及。这些乌鸦偶尔会屙屎在行人头上或肩上。有时几只、十几只乌鸦还会飞落田头,尾随在农民犁田的犁耙后面,追逐啄食着新翻起的良田里的各种昆虫。到了黄昏时分,有些乌鸦会停驻于耕牛背上,颇有北宋诗人张舜民《村居》描述的乡村景象:

水绕陂田竹绕篱,

榆钱落尽槿花稀。

夕阳牛背无人卧,

带得寒鸦两两归。

成都文史学者冯水木先生收集整理的清代歌谣《唱成都》,早年在成都广为流传,以木刻印制成薄本线装书在街边书摊售卖,其中有“少城院子树木多,家家都有乌鸦窝”的唱词,足以看出乌鸦与城市民居之间的亲和力,也反映了居住在成都满城的八旗后裔视乌鸦为护主神鸟的历史。清太祖努尔哈赤,有一次在长白山被敌人打败,全军覆没,只身逃到一棵柏树下躲藏,追兵搜捕,看见那柏树上栖息了一群乌鸦,便认为树下一定不会有人,努尔哈赤因而幸免于难。在这以后满人便把乌鸦当成否极泰来的象征。出于对乌鸦的这种认识,成都居住的满人,每家每户都在院中立一根索罗杆,杆顶上还特别安装一个杆斗,每遇祭祖时,都要放一些乌鸦喜吃的猪心肺和杂粮,供乌鸦享用。

位于东郊塔子山沙河一侧的坡地,旧时林子茂密,乌鸦麇集,此地因此被称为“乌鸦坡”,道路也被称为“乌鸦坡路”。后来有人觉得不吉,就改成了“古雅坡路”。几年前,诗人流沙河在讲座里回忆八十年前的成都,“满天飞的都是乌鸦”。

在别的鸟类日益繁多的现在,成都的乌鸦却越来越罕见,市区内早无踪迹。这未必是城市整洁如常、没有垃圾的征象。

我注意到一个历史性原因。

“2002年12月到2004年12月,成都市园林管理局组织吴先智等专家,共609名科技人员在塔子山公园等8个市区公共绿地进行野生鸟类调查。结果发现,成都市区新增了22种野生鸟种,但有4种鸟已在成都消失,成都现在几乎已没有野生乌鸦了。消失的4种乌鸦分别是:大嘴乌鸦、秃鼻乌鸦、寒鸦和白颈鸦。早在上世纪50~60年代,人们曾对麻雀进行驱赶。‘当时一棵树上可以停几百甚至几千只的麻雀,它们叽叽喳喳,那个闹啊,现在再也看不到这样的场面了。吴先智说,‘赶麻雀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不仅麻雀种群数量至今难以恢复,曾集群栖息于城区的大嘴乌鸦、秃鼻乌鸦、寒鸦、白颈鸦等种类也于同一时期在城区内消失。鸟是很聪明的,稍微有风吹草动就会飞走。它们都是被吓跑的啊!至今,成都市的各观鸟站都没有再发现有关它们的记录。”(《成都晚报》2008年3月5日)

六十多年过去,被赶尽杀绝的麻雀居然去而复还,在都市缝隙间欢欣鼓舞。古人以为“禽之制在气”,乌鸦毕竟恋旧,可一旦失去了生存的气场,自然就告别这座城市了。

我咨询了成都摄影家嘉楠,他也为我咨询成都摄影界的“打鸟”族,目前仅在昭觉寺、牛市口渣子坝一带有少量乌鸦出没,为这座城市的鸟类,点缀起了一道若有若无的黑花边。显然,乌鸦来此仅仅是为了混口饭吃,并不是对往昔的探望。

双向表达

天空下,容易被人铭记的往往是好鸟,以及人们仰视,但看不真切的大鸟。凶鸟是它们的反面,犹如浪子是常人的反面,犹如举起左手宣誓,犹如砸坏唯一的路灯。但索莱尔斯说:“谵妄是表达真理的方法。”也许,这是唯一的方法。

乌鸦诗学

2012年6月9日下午,我到成都公行道采访著名翻译家曹明伦教授。

曹明伦与我还是同乡,他译有“美国文库”里《爱伦·坡集》《弗罗斯特集》《威拉·凯瑟集》等作品。他说:“我译《爱伦·坡集》共1520页,计107 万字,是迄今为止最完整的爱伦·坡作品中译本,其中62%的内容为国内首次译介。由于该书是中美签约项目,美方要求对原书内容不得有任何增减,甚至连译者加注也受限制,加之该书从签约到出书只有两年半时间,我翻译了498天!这一期间,我完全沉浸在坡的世界和心境里。”

鉴于弗罗斯特对诗译家说过一句大不敬的话,“诗歌翻译就是译诗过程中失去的东西”,曹明伦对笔下的每一个字,是慎之又慎。

他慨然赠送了我一套1995年三联版《爱伦·坡集——诗歌与故事》,此书市面上早无踪影,非常珍贵。

曹明伦特别指出:“爱伦·坡这首诗的原名为《The Raven》,而将raven译成‘乌鸦或‘渡鸦都无可非议。陆谷孙教授编的《英汉大词典》把raven释为‘渡鸦,而梁实秋先生编的《远东英汉大辞典》则将其释为‘乌鸦,可这并不能说明梁先生就有失水准,分不清鸦科鸟的类别。毕竟一般人都习惯把羽毛乌黑的各种鸦统称为乌鸦,而不刻意去区分什么寒鸦、渡鸦或大嘴鸦之属种。”

關于他翻译的爱伦·坡名诗《乌鸦》,曹明伦在一篇文章中说,按照爱伦·坡《创作哲学》末段中的说法,读者读到全诗最后两节之后,就“开始把乌鸦视为一种象征,不过要到最后一节的最后一行,读者才能弄清这象征的确切含义——乌鸦所象征的是绵绵而无绝期的伤逝。但可能是因为有人读《乌鸦》读不到末行,所以不少人以为乌鸦象征死亡,……爱伦·坡若闻此论,不知会作何感想?但愿他能理解‘诗无达诂之含义。”

为此我请教了西南交大外语学院的学者,对方答复我:英语crow一词,源于拉丁语cornic。cornix等于crow,近似于希腊语korax等于raven(渡鸦)。cornice在意大利语中指壁架ledge,而在建筑中,则指飞檐、檐口、楣、檐板,也就是建筑屋顶往外探出来的部分,希腊古典建筑的飞檐外延很宽,跟现代区别很大,向上,直达头部。就是说,乌鸦与“皇冠”一词的来源有关。

斯蒂芬·金在《写作这回事》里,回忆自己早年涂鸦时代写诗,一首诗的结尾就是:“乌鸦在这里/渡鸦在这里”,尾句写到的“渡鸦”原文是raven,是一种大乌鸦。爱伦·坡那首著名诗作便是以此为题。如果都是乌鸦,斯 蒂芬·金何必多此一举?

我以为,爱伦·坡108行的《乌鸦》,翻译为《渡鸦》,可能更为妥帖。

英国牧师埃比尼泽·科巴姆·布鲁尔(1810—1897)于1870年编纂出版的《成语与寓言词典》里,分析了乌鸦与渡鸦的不同叫声,特别注意了乌鸦(crow)、寒鸦(jackdaw)与渡鸦(raven)的意义分野:“乌鸦属于太阳神阿波罗;乌鸦象征长寿;寒鸦象征空想和空自负;渡鸦——象征背运”。(郭著章《布鲁尔动物词语初探》)

1758年,卡尔·林奈为这种虹膜深褐、目光锐利、通体漆黑如精墨的禽鸟取名为渡鸦,不但在于它嘴喙尖直,发出铁器之光,让人想起了“黑铁时代”,更在于命名要彰显:劫渡。

劫渡,抑或渡劫。汉语翻译突出了渡鸦之“渡”,到底它要“渡”什么?

首先应该梳理爱伦·坡之于乌鸦的肇因。这就涉及到维多利亚时期作家查尔斯·狄更斯。

按照秩序,狄更斯创作的第五部小说,是1841年完成的历史题材作品《巴纳比·拉奇:1780年的暴动》,以一个小人物巴纳比·拉奇的视角,讲述了1780年在英国爆发的一场反天主教的事件。狄更斯为书中的主角巴纳比·拉奇设计了一只宠物——乌鸦。为全面知晓饲养乌鸦的具体情况,他就去买了一只体格较大的渡鸦来饲养,这只“乌鸦”被起名为Grip(格里普)。而Grip本就有“紧握”“紧抓”“把手”等含义,显示出狄更斯一语双关的用意。这也让我联想起怀特海的名言:“把握,就是指一个事物握住或者抓住另一个事物。”有肯定的把握,也有否定的把握,“乌鸦”与狄更斯相互持有,相互把握。

格里普的智商较高,据说它最喜欢朗诵诗歌,是“声音诗人”,而且它在宽松的环境里日趋健谈。狄更斯忙于写作之际,格里普展示了“乌鸦”刁钻的禀赋,总是乱啄狄更斯的孩子们的脚踝,而且非常用力。狄更斯生气了,把格里普赶出房间。但孩子们却并不计较,对他们来说格里普活泼又会说话,真是太有趣了,他们恳求父亲把“乌鸦”迎回房间。

狄更斯一直在观察、记录格里普的举止。在《巴纳比·拉奇》中,这只渡鸦成为了主角。格里普在小说里说了很多,比如“保持你的精神”、“永远不要说死”、“波利,把水壶放在桌上,我们要喝茶了”等等。狄更斯对格里普的描写生动而细腻,并未夸大渡鸦的能力。比较起来,渡鸦比小说里的巴纳比·拉奇更为灵动,它被头脑简单的后者视为知己。巴纳比·拉奇宣称:“格里普如同我的兄弟,永远在我身边,而且我们之间的对话非常愉快。”所以,格里普还被称为“知道的小鬼”和“所有聪明人中最聪明的”。

每次当小说中的角色身份难以厘定之时,这只渡鸦总能揭示出重要的信息,我们可以说,渡鸦成为了小说情节的推动者。

根据埃洛伊丝·米勒与萨姆·乔迪森合著的《伦敦文学小史》记载,在创作长篇小说《巴纳比·拉奇》的时候,狄更斯来到伦敦市“最为破烂、凄惨的街道”上,期待寻找一些能给他带来创作灵感的场景,便于他以动人的笔触描写乞丐和极度贫困的生活状态,描写夜间行路令人兴奋的情景。

格里普活了不到一年就遭遇意外去世。一般而言,人工饲养的乌鸦大都能活二十年,但这不能怪狄更斯一家,是格里普的怪癖害死了自己。它对油漆特别着迷,到了“浓得化不开”的程度,不但喜欢油漆味儿,而且喜欢从家具上把油漆一条一条撕下来吃掉,甚至有机会就去油漆桶里痛饮……因为摄入油漆过多,格里普应该是死于铅中毒。

这一记载让我回忆起多年前见到的一幕:当年我就读的东兴寺小学每到暑假就会请来油漆师傅,将磨损过度的桌椅板凳油漆一遍。师傅们中午吃饭去了,大群乌鸦悄然而来,钻进了油漆桶,一边欢叫,一边游泳,真是一团糟。一些头染绿色,一些体染金黄,翅膀染成橙色,尾巴染成褐色……尽管所有的乌鸦都染了色,可是油漆干后乌鸦仍然跃动不已,脖子、嘴边、腿部、翅膀和尾羽的油漆结成了硬块,因为乌鸦的剧烈活动,漆块又掉落下來。

乌鸦还喜欢汽油的气味。含有苯等芳香烃类的物质,成为了启动乌鸦愉悦的尤物。这不是“乌鸦擦油漆装孔雀”的美学仪态,而是乌鸦的生理嗜好。

格里普得陇望蜀,过于饶舌,狄更斯就烦躁起来。他曾经说:“我是为了写小说才勉强养乌鸦做观察对象,我一点也不喜欢乌鸦,乌鸦吵死了。”然而当格里普不在了,狄更斯反而陷入了回忆。他了解格里普,就像了解一个昔日的情人。狄更斯立即又购买了一只乌鸦。

跟着新乌鸦而来的还有一只老鹰。狄更斯一家外出时,有“狗狗男孩”之称的画家埃德温·兰德希尔还为狄更斯饲养过乌鸦和老鹰。

新乌鸦更加莽撞无礼,于是很快它被送走了……狄更斯家后来迎来了第三只乌鸦。这次的乌鸦被教化得很不错,与家里的人都关系亲密。

狄更斯这些习惯,与画家张大千兄弟非常相似。

格里普被狄更斯做成了标本,朝夕相处,乌鸦俯视着作家笔下的每一个字。1870年6月9日狄更斯脑溢血病逝后,这只标本被拿来拍卖。现在这个标本被收藏在美国费城图书馆,成为了城市文化、乌鸦诗学、经典文学的多重象征。

《巴纳比·拉奇》出版后,渡鸦格里普的诗学形象横空出世,它的叫喊震撼了那些特别敏锐的人。小说在美国出版后,身在费城的埃德加·爱伦·坡,在《格雷厄姆的夫人与绅士杂志》上撰文,对该小说大为赞赏。但他不无遗憾地感叹,格里普的“叫声在戏剧发展过程中,本可以具有预言的性质”,那样的话,渡鸦的性格塑造可能会更加成功。

显然,在乌鸦的话语体系之外,爱伦·坡更看重的是预言。

生活动荡的爱伦·坡不可能去饲养乌鸦,但与“纸上乌鸦”形影不离就足够他冥想了。那只被狄更斯放飞的渡鸦,发出的叫喊一直回荡在爱伦·坡的头骨里。

四年之后,爱伦·坡创作了著名的《渡鸦》(《乌鸦》),诗中清楚地回应了《巴纳比·拉奇》中第五章末尾处的“乌鸦之问”。一个黑暗的夜晚,在一家英国乡村旅馆里,一位熟悉巴纳比母亲的人听到外面有响动,想着会不会是乌鸦,于是问道:“外面是它在敲门吗?”,寡妇拉奇回答,“有人在轻敲击百叶窗”。爱伦·坡在诗中扩大了关键词“轻敲”的联想,将其中“敲击”的意思,改为拟人化的“轻轻地拍打”,从而突出了乌鸦的预言之能。两者唯一的差别是格里普是幽默的,具有较强的喜剧色彩;而爱伦·坡的乌鸦却神秘而恐怖。

长诗《渡鸦》设计的场景是,一只会说话的乌鸦对一名发狂的绝望者的神秘拜访。透过乌鸦的视角他描绘了这个维特式的人物陷入了癫狂的深潭。丽诺儿是“室内骑士”心目中一个理想化的女性,接近于但丁心中的贝雅特丽齐,读者除了知道她拥有“绝代的光彩”之外,对她的身世一无所知。而造成这一切绝望氛围的人,主要是爱伦·坡那年轻的身患重病的妻子弗吉尼亚·克莱姆。1847 年,二十四岁的弗吉尼亚染上肺结核,凄然而逝。

现在,乌鸦坐在家里那尊帕拉斯胸像上,似乎在进一步煽动着他的忧伤,乌鸦对于每一个问题,重复回答:“永不复还。”

谜底就是谜面,问题就是答案,不答就是回答。一如失去所爱也是常理,常理的要素就是失去。

这种在每个段落里将核心句式重复叠现的方式,造成回荡不已的心理效应。爱伦·坡在不少诗歌、文章里也使用过,比如《静——寓言一则》(见曹明伦《爱伦·坡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5年3月版,第266—269页)。

爱伦·坡在《诗歌原理》里,将诗歌定义为“用韵律创造美”,认为“音乐是诗歌的根本要素”。在这首诗中,为创造出忧郁的情感空间,坡在诗歌韵律方面下足了功夫,重复、压头韵、拟声词、中间韵等手段共同营造出诗歌“哀而不伤”的忧郁之水。这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忧郁,波叠浪涌;而乌鸦可以穿透事物表象的眼力,以及乌鸦对忧郁的见惯不惊的态度,彰显了乌鸦具有的深刻反讽意味。

“美女之夭亡和失美之哀伤”,把死亡当作灵魂超越肉体束缚得到永恒的途径,并把它与美系为—体,这样的创作主题也是人类集体无意识和深层心理的体现。这是爱伦·坡似乎不得不走的诗学路径。

爱伦·坡还有不易察觉的深意。他不使用雅典娜的神像,而是选取了死于雅典娜长矛之下的河神特里同之女帕拉斯——雅典娜误伤好友之后也十分悲痛,为纪念好友,后来她使用的名字便叫做帕拉斯·雅典娜。猫头鹰是雅典娜的宠物,那乌鸦呢?这是否暗示,在智慧之前,更有神秘?!

在我看来,狄更斯建立的是极富魅力的“乌鸦文学”,而爱伦·坡则无疑构建了“乌鸦诗学”,或者说他试图构建起自己的语言和表达体系,将他对乌鸦的观察与想象,跃升为一种神秘体系。他摒弃了对乌鸦简单的文学细节式呈现,而试图摄住乌鸦的灵魂以及乌鸦发散出来的象征,并彰显、强化其预言能力,使乌鸦成为了神秘主义大本营的君王。根据《乌鸦》一诗产生的群体心理效应,可以理解为已经形成了一种以乌鸦为核心,艺术地感知、认识世界,体验并渴望勘破忧郁与绝望现实的理论形态和诗学品格。这是我所归结的“乌鸦诗学”。

乌鸦把失恋者埋进了纯粹的绝望,连光也照不进一丝的绝望。乌鸦说出的预言比乌鸦的颜色更黑,就像黑夜深处一盏突然熄灭的油灯,熄灭后立即吸收了全部的黑。

犬儒哲学家第欧根尼对亚历山大大帝说:“请别挡住我的阳光!”其实渡鸦也可以说:“劳驾!请别离开,继续挡住上面的阳光。我不想被惊醒。”

在此之后,“乌鸦诗学”在世界文坛尤其是英国文坛得到了强力普及。

西尔维娅·普拉斯写有几首与乌鸦有关的诗,比如意象主义式的《景象》:“……悬铃木/斑驳的枝条上/两只乌鸦弓着背/暗中瞪视,//红肿着眼,/守望黑夜,/歪着头注视/这孤独的夜行人。”这些描述干净而清晰,却有一种冷而灰的感觉萦萦而起。普拉斯还有篇幅不短的《雨天的黑鸦》,赋予了乌鸦让人洞见奇迹的能力,“再次开始等待,长久地等待天使,等待那罕见的偶然的降临。”这是普拉斯阴郁而纤细的女性“乌鸦诗学”。

普拉斯的丈夫、著名诗人塔特·休斯也写有多首乌鸦诗。在《子宫口的口试》里,“乌鸦”回答了“上帝”的连续提问:

“……

谁比希望还强大? 死神。

谁比意志还强大? 死神。

比爱还强大? 死神。

比生命还强大? 死神。

可是谁比死神还强大?显然是我。

通过了,乌鸦。”

塔特·休斯在《乌鸦的最后据点》一诗中,开篇是:“烧呀/烧呀/烧呀/最后有些东西/太阳是烧不了的,在它把/一切摧毁后——只剩下最后一个障碍”。借用古代乌鸦与太阳的象征,却不写两者的重合与亲和力,而是写两者的敌对、分离。此诗的结尾处休斯的功夫出来了:“水灵灵,黑晶晶——//是那乌鸦的瞳仁,守着它那烧糊了的堡垒的/塔楼。”其用意是非凡的,乌鸦的瞳仁,孤独的观察者的眼睛,在太阳的大火中已经锤炼成火眼金睛,这是重生。在塔特·休斯的《乌鸦的第一课》中,“乌鸦”又一次面对“上帝”。休斯的乌鸦是矛盾的,但他更多地揭示了乌鸦的复杂性,将象征、隐喻、寓言和现实的感触融为一体。

最后,回到那个终极之问:渡鸦之“渡”,到底要“渡”什么?

也许就像生与死的摆渡者,预言与现实的旁观者,过去与未来的见证者,渡鸦就像冥河上的摆渡者卡隆一样。

火老鸹

成都、重庆均有一句歇后语:“较场坝的老鸹——飞起吃人”,说的是那种冲壳子的牛逼哄哄之辈。较场坝乃较场(校场)。字面上指老鸹飞来吃死人,因为旧时两个城市的较场,往往也作为处决犯人的刑场。

这是说乌鸦的“冷飞”姿态,还有“热飞”的。

乌鸦,在四川民间尤其是乡野被称为“老鸹”,川南自贡市一带称为“老鸹子”,但方言“鸹”的发音作“蛙”。乡野山人一听见老鸹“刮刮刮”的叫声,就会“呸!呸!呸!”吐口水,以为这样做就会把倒霉事儿撵跑,这其实是远古巫术的落地。如果老鸹在晚上叫个不停,那多半就是火灾的预兆了。听见老鸹叫声的人必须成为老鸹声音的镜像——不是当传声筒,而是反弹回去,人也学着“刮刮刮”的口技,赶跑这个报丧者。所以,凡是提示人们警觉的大自然之物,一般都没有好报。

鉴于老鸹晚上凄厉而干燥的叫唤,成为了火灾的暗喻,四川民间就把这样的乌鸦叫作“鬼老鸹”。

这个命名显得莫名其妙。烏鸦明明在警示火灾,怎么扯得上“鬼”呢?

火灾还是发生了。

旧时巴蜀农村的住房绝大多数是草房,有用小麦秸秆盖的,用稻草盖的,也有用山草盖的;住小青瓦房那是比较富裕的家庭。茅草房、泥巴墙、竹子笆笆门,火一碰就燃。尤其是在冬天,人们为了取暖会烤烘笼儿,常常因此引发火灾。

火烧茅草房时,天空中纷纷扬扬四处飘飞茅草火星灰,黑中带灰色,飘浮无定,像正人君子一样外冷内热。人们就叫这种火星为“火老鸹”。“鬼老鸹”与“火老鸹”虽有很大区别,但是它们与火灾的关系都极为密切。其实,这些命名也暗示了乌鸦本就充满了斗争意识,并具有火性体质。

20世纪70年代中期,我还在读小学。有一天下午,我家附近的竹器社发生了火灾,我和几个同学翻越围墙自发地跑去灭火。还好,等我们跑到那儿时,火已被扑灭。返回家的途中,大家纷纷到小河边,把自己的裤脚用水浇湿。据说只有这样做了,才不会把“火老鸹”带回家,避免引火烧身。

置身钢筋混凝土的城市森林,偶然想起“火老鸹”,哦,它们伴随我的童年山河,均已绝迹了。

盗火者

鲁迅离开厦门赴广州时,在给友人的信中以“火老鸦”自比:“不知怎地我这几年忽然变成火老鸦,到一处烧一处,真是无法。此去不知如何,能停得多少日。”“火老鸦”指的是一种传说中能衔火、播火的乌鸦,常常将口中衔着的火置于屋顶,高声鸣叫,翅膀扇动,使火引燃。鲁迅自比“火老鸦”,与茅盾的说法吻合。鲁迅这样特别将自己比为“火老鸦”,是自比普罗米修斯式的盗火者。

针对鲁迅自比为乌鸦 , 发表于1929年的一篇署名“林玉堂”的文章也说:“鲁迅曾经把自己比之于一种乌鸦,它带给恶运和火灾于它所落的家里,——看一看他的头发和胡须之黑,这比拟倒也不错。”

李时珍《本草纲目·禽三·慈乌》:“蜀徼有火鸦, 能衔火。”徼为边界之意,是说在指蜀国那一带。徐珂汇编《清稗类钞》指出:“儋州有乌鸦,能食火,每卸火置人屋上,以翅煽焚,则群鸣飞舞,其名曰‘火鸦。居人多以食物禳之。”从近几年国外森林大火肇因来看,一种叫啸鸢的中型猛禽就是纵火者。看来古人认为的鸟类衔火,并非全然虚构。

更为奇妙的是,毕生以猛攻“火老鸦”鲁迅为己任的苏雪林女士,却也是以“火老鸦”自命的。

鲁迅与苏雪林见过两次面。苏雪林对鲁迅很恭敬,执弟子礼。虽然她不是鲁迅的学生,在她送给鲁迅的《绿天》扉页上,却写着“鲁迅先生教正 学生苏雪林谨赠 7,4,1928”。开启猛攻模式后,苏雪林为鲁迅加封了几十个“封号”:文妖、土匪大师、青皮学者、绍兴师爷、性迫害狂、财迷、火老鸦、剽悍的狗、大流氓、暴君、老毒蛇、疯老头等等。

而苏雪林在悼念胡适的文章里说:之所以很多人攻击胡适,“导源于那一回我的反鲁事件。我这只‘火老鸦,带累了胡先生遭了一场回禄之灾,至今余焰犹燃,并且愈烧愈炽。我真对不住胡先生呀。”这不但是借名人抬高自己,而且她忘记了自己抛出去的那一顶荆冠。她如何配用“火老鸦”一词?!

闭上鸟嘴,竖起耳朵,且听《药》里的那只乌鸦,大叫一声“哑———”

乌鸦是欣喜的

梵·高的哥哥出生不久就夭折了。梵·高这个名字是沿用了哥哥的名字。梵·高的生命里叠加了哥哥的影子。人的生命本就是矛盾的,而梵·高的悖论体现得更为特异,生命的每一次绽放必然投下了死的长影。中年之后,艺术的出口是如此逼仄,他的麦田,他的阳光,他的乌鸦,都卡在那个生命的瓶颈。

黑泽明拍摄于1990年的电影《梦》中,有一个片段是梦境,年轻的黑泽明来到法国的阿尔小镇(Arles),见到了正在麦田画画的梵·高。黑泽明很恭敬,与他简单交谈后,黑泽明兴奋地在四处走动,电影镜头不断把人们带回到那个颜色不断交替叠加的19世纪法国南部农村的场域。有一个“黑泽明式”的景象,黑泽明行走在梵·高的画面中,在梵·高画中的街道和麦田的小路上,在梵·高清晰而跳跃的场景里,留下了他的东方足迹。最后,黑泽明走进了这幅《麦田上的乌鸦》,沿着中间的小路渐渐走向远方……

黑泽明后来承认:“《梦》里有我对这个世界的全部看法。”

阿尔小镇周围至今渡鸦较多,它们不时跃到天空,用锋利的爪子把小镇提起来,还有那些波涌如翅的麦田。《麦田上的乌鸦》是梵·高生命后期的作品,雨后的麦田,一群乌鸦在一片安静而空旷的麦田上空横飞而来,哇哇长叫由远及近,令人心跳加速。

梵·高在給弟弟提奥的信中说:这幅画是“描绘雨后广阔的麦田的油画”,“画的是动荡的天空下面大片延伸的麦田,我不需要故意表达凄凉与极端孤独的心情”。

麦田是欣喜的,乌鸦是欣喜的。这时的梵·高自然喜不自胜。

我以为,此时的乌鸦从阴霾中降落,被大地的麦田镀金加冕,并非死亡的象征,此时的乌鸦乃是大地的动词,渴望携带生机从天空突围,将金黄的大地褒有于天空。

在美国学者史蒂文·奈菲与格雷戈里·怀特·史密斯合著的最新的《梵高传》(译林出版社2015年版)当中,提到一个补充细节:当年梵·高邻居的女儿艾德琳回忆,说“杀死文森特的那把左轮手枪属于她的父亲——文森特向她父亲借手枪‘为的是吓走乌鸦——这显然是在说谎,因为文森特并不怕鸟,他尤其认为乌鸦是好征兆。然而在她讲述这一故事的时候,人们普遍认为文森特的最后一幅画是《有乌鸦的麦田》,这样的认识给艾德琳的故事增添了可信度,同时也为这幅画增加了深度。如今我们知道《有乌鸦的麦田》绘于7月10日左右,也就是致命枪击的两周前。”

梵·高对提奥说:“我希望你能够马上看到这些画——我认为这些画会把我无法用言语表达的话告诉给你,把我在乡下见到的生机勃勃的景象告诉你。”

诗人赵熙说,往事“纷纭似猬,离乱如鸦”。阿尔镇的渡鸦,斜睨世界,也许会说出和爱伦·坡的乌鸦一样的话:“永不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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