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汉语“吾”“我”异同考
2021-04-19李惠超丁治民
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2期
李惠超,丁治民
(上海大学文学院,上海 200444)
在先秦汉语中,“吾”“我”为第一人称代词,这是二者相同之处,而按照语言的经济原则,这两个词应该有相异之处。较早合理指出二者不同的当为胡适。胡适在《吾我篇》中说:“‘吾’可用作主语、定语,但不可用作宾语;‘我’用作宾语、定语,但用作主语时,以示故为区别或故为郑重之辞。”[1]胡适正确指出:“吾”可以做主语,不可做宾语;“我”可以做主语,也可以做宾语。但胡适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胡适之后,许多学者解释“其所以然”。周生亚把学界各种观点归纳为“四派十一说”:训诂派(互用说、称谓说、通假说)、修辞派(亲贱说、严倨说、互辞说)、时空派(方言说、沿革说)、语法派(形态说、重读说、强调说)[2]。杉田泰史从动词谈“吾”“我”的区别[3]。潘悟云从信息焦点所在位置论“吾”“我”的不同[4]。
一、从《说文解字》到先秦典籍
其实,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就对“吾”“我”作了正确解释:“吾,我自称也,从口、五声。我,施身自谓也。”[5]56清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进一步畅其说:“‘吾’,各本作称,误。释诂曰:吾,我也,从口,五声,五乎切。‘我’,施身自谓也。不但云自谓,而云施身自谓者,取施于我,古为迭韵。施,读施舍之施,谓用己厕于众中,而自称则为我也。施者,旗貌也,引申为施舍者,取义于旗流下垂也。”[5]623清杨复吉在《梦阑琐笔》中引赵德《四书笺义》说:“吾我二字学者多以为一义。殊不知就己而言则曰吾,因人而言则曰我。如‘吾有知乎哉?’就己而言也;‘有鄙夫问于我’,因人之问而言也。”[6]也就是说,“吾”是只说自己,即所谓的“就己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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